湖南省旅游局日前正式向国家旅游局提出请求,建议将毛泽东的出生之日定为中国旅游日。(1月14日《湖南日报》)
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理应得到全国人民的尊重与纪念。然而,对伟人的追慕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牵强附会,更不能借伟人之名行牟利之事。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湖南省旅游局的做法明显欠妥。
其一,“12.26”与“邀你出游”谐音。事实上,将毛泽东诞辰作为第四大理由,几乎不能成立。就算“12”有“邀尔”的意思,那“26”中的“2”字,怎么会和“出”字谐音呢?这种理由不是明显的生拉硬拽吗?
其二,毛泽东的生日临近元旦,将毛泽东的生日定为中国旅游日,有利于助推元旦节日旅游宣传。现实问题是,12月26日距元旦还有5天,属于法定上班时间。旅游日这天,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外出旅游,是不是有点名不副实呢?
其三,毛泽东是一位具有世界知名度的伟人,以他的出生之日作为中国旅游日,有利于吸引国外游客。我们必须考虑的是,对毛泽东诞辰国外游客会不会如此敏感?从气候上说,12月底国内大部分地区进入严冬,并非旅游黄金季节,老外会成群结队,不远万里赶来中国,游山玩水吗?
设立“中国旅游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地方政府当然可以就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但笔者以为,地方政府如何响应中央号召发展旅游,应当广泛征求民意,在现实的基础上拓展旅游市场。除此以外,牵强附会之事还是少做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