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牧沐(凯迪网络总编辑)
“重庆打黑”被网民谓之为“打黑风暴”,曾获互联网社区上几乎一致叫好的正面评价和媒体舆论的默契配合,一级政府的行为被网络民意簇拥并被舆论追捧,可以“空前”与“罕见”来形容。呈井喷形态的信息量清晰表明网络大众对黑社会的痛恨,对政府果断的打黑作为的肯定和赞许。
其后打黑风暴以“从重从快”的形态推进,随着黎强受审过程中的辩护律师、法学家赵长青的现身成为聚焦点并因此触发不同的声音,主要是有网友提出所谓“打黑运动化”的质疑,引发网上热议,但挺渝网民仍为主流。
而形成网络舆论两派的对掐始于“李庄案”,高潮是以媒体披露重庆惊爆“律师造假门”引发的,其发帖数量迅速增加,向质疑李庄被捕的程序正义引申。至此为止,应该说观点对立双方的讨论虽然激烈,却也不失为理性。此后,有不少帖子曝出“李庄捞人”或与之相关的揭内幕性质的信息,并未平息质疑声浪,反而凭添“转移焦点、转移公众视线”的批评。争执焦点集中有网友提醒“支持打黑、反对黑打”上,“挺渝派”观点认为打黑是大局,是民意主流、其社会意义深远,不容杂音干扰;其对立面也不一定都属于“挺李派”,正如微博客上的网友贴而言:“别搞错了,我不同情律师李庄,我说的是李庄案,是说司法制度的表现。”这一派坚持:打黑无可非议,但打黑不能违背程序正义,支持李庄案中的律师合法权利。
在重庆打黑风暴中的舆论交锋中,个人认为最意味深长的莫过于:当地政府在推动打黑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舆论引导和舆论保护的重要性。从打黑开始到纵深阶段对舆论的应对,其对时效注重和信息反馈姿态都是得法的。但当舆论形势大好时对质疑声音似乎过于敏感,司法部门对专业领域里疑问的回应未能抓住重点,有相当粗糙草率之处。须知舆论利器是一把双刃剑,尤须警惕过犹不及,使用得当与否决定引导成败。这里所指的还包括,当地媒体在此过程中反应快捷,配合积极,但也对某些质疑与批评反应过当,操之过急。须知全国乃至全球各类媒体形形色色,评论界高手如云,也不乏吹毛求疵的见缝插针,在这么一场万众瞩目的典型事件中,即便掌握了足够的一手情资,也忌讳那类居高临下的“政治正确”身段,媒体强势的客观体现不在信息量上,而在于表现手段的客观,有中立立场的行业秉持。媒体保驾护航的核心价值是依靠事实说话、能凸显还原真相的能力。应该说,当地媒体的表现在后半场对重庆打黑是起了减分作用的,值得省思。
还要特别肯定的是,重庆当局在“打黑风暴”的舆论交锋中,未采取那类针对全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联动封杀方式,大体上保持了对此事件媒体发布正反信息的对称与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庆当局做出的这个表率也算加分之举。
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豪车事件
2009年11月,《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图)》一贴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追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被爆“用公款购置价值百万余元的豪华汽车供自己使用”。其后,阿荣旗相关部门回应“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在网民中引发不满,其后当地检察院“豪华办公楼”等问题相继曝光,12月20日,呼伦贝尔市委、监察局、检察院对该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也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
开启“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单学刚
2009年岁末,6万人小县城的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的照片在网上被曝光。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院原女检察长刘丽洁“豪车”事件,虽因刘丽洁的黯然辞职而告一段落,然而,当地在事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初始阶段的不恰当应对,使得这一事件给当地政权机关带来的公信力损失远远没有得到弥补,其留给人们的反思是长时间和深刻的。
面对网络曝光,在“有图有真相”的背景下,阿荣旗相关部门一开始的反应却是“豪车”仅为“借用”,此事为非法上访者的“网络诽谤”,这个态度显然与网民的期待相去甚远,于是,事件持续升温,网民一面是持续不断予以关注,一面还动用各种手段挖掘进一步的相关“线索”,除了“官商勾结”的疑问外,阿荣旗检察院兴建豪华办公楼、刘检察长在上海拥有房产、家中巨额财产曾失窃……诸多新“线索”不断出现,虽说是真真假假,让人难以辨别,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使得当地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更加受损。同样在2009年第四季度,新疆兵团“最牛团长太太”事件就与阿荣旗豪车事件形成鲜明对比。同是发生在中西部地区,同是官员的不当举动被地网络曝光,同是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不同的是,在事情发生后,新疆兵团迅速开展调查,克服特殊时期网络不畅的困难,积极与网络社区联络,取得网民信任。
不同的思路也自然导致了不同的结局。新疆兵团不护短,几天之内就把失范官员果断免职,而刘丽洁却在距事件曝光已长达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辞职”,一面是网民的高度评价,一面是网民的持续质疑,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在大众麦克风时代,对网络突发热点的第一应对至关重要,这不仅考量着地方当政者对网络舆论的驾驭能力,更考量着地方当政者的综合执政能力。
诚然,网民群体的特点决定了网上容易使部分失实、非理性和过于主观的声音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从根本上讲,网络监督的兴起还是落实群众监督权的直接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重视网络监督,敬畏网络监督,真诚地回应网络监督的观念已经越来越为地方党政机关接受。我们希望的是看到越来越多的周久耕案、林嘉祥案等网络监督的经典案例,而不是王帅、吴保全等被控“诽谤”的无奈。
特邀嘉宾卢新宁(人民日报评论部主任)
相对于一些更加激越的公共事件,豪车事件看似平淡无奇,但却同样蕴藏足以构成沸腾舆论的主题词:国家级贫困县与女检察长的豪车,权力与金钱,官与商,自然也就难逃“官商勾结”的合理想象和“权钱交易”舆论漩涡。
值得致敬的是,网友在一波三折的事件进程中再次显现自己在反贪反腐斗争中的力度和速度。从曝出坐豪车的照片到查出建豪华办公楼、买超标车的实情,再到揭出上海豪宅的传闻,“网络断案”的迅猛推进路径让人忆及当年的“周老虎”。
相对于网友的逐渐成熟,地方政府处置危机的手段依然薄弱。既没能从诸多同类事件的经验教训中汲取智慧及时调查、果断处理,又没能与网友势如破竹的追问调查良性互动同进同退,先步步为营后节节败退,导致处处被动。结果虽以两个“警告”和刘丽洁的“请辞”,强掩上了“豪车门”,但这样的处置依然难以服众。调查不能止于请辞,责任更不能随着“官帽”的脱掉而一起被脱掉,那扇虚掩的“豪车门”,成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又一道裂痕。
“豪车事件”尚有更值深思之处。网友的举报一度被当地检察院断为“故意诽谤”。这种令人惊惧的定性在2009年若干“网络举报”事件中暗流涌动,俨然一些地方抵抗监督的利器。在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反腐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日益强调保障公民表达权监督权的今天,武断粗暴地以“造谣”“诽谤”的恶名定性“网络举报”,无疑既缺乏法律意识,又违逆时代潮流。从这个角度看,在新年到来之际“豪车事件”的最后解决,一定程度上关上了“因言获罪”的恐惧之门,开启了“网络举报”的信心之门。
浙江湖州:“临时性强奸”
2009年10月,浙江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中,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给予起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华声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日之间,点击数十万,网友争相转载,“临时性xx”遂成为网络热门词。12月31日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一年六个月。
为何网络曝光事件,正确的往往是网民一方?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闭淑娟
2009年的最后一天,曾引发“临时性”这一网络名词的“南浔强奸案”,经过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正义的法律再次证明了网友的正确。
为何经由网友曝光的事件最后结果大抵都是网友正确?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事件曝光至最后形成较为统一的网络舆论的过程中,经过了众多网友之间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这一辩论的过程最大程度上去除了单个网友的偏激和偏见,并随着事件的发展不断补充最新的内容,因此最后形成的较为一致意见的网络舆论已经离真相非常接近。“周老虎”事件就是这一辩论过程的典型展现。证明周正龙的虎照为假的关键证据——年画虎不仅首先由网友提出,并且经过了众多网友在各个方面的一一证实,为推动真相的水落石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周老虎”之后的众多网络事件中,这种经过网友辩论形成的网络舆论多次被证明是离真相最近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国内网络社会的日趋成熟,说明网络舆论的含金量在逐步提高。
对地方政府而言,如何面对日渐成熟的网络舆论,关键仍在态度。如果能与网友一样,抛开既定立场,不为权贵者讳,就不难作出积极回应双方合作共同找出事件真相。如果仍觉得网络舆论不可信,不可用,或者希望有所遮掩,那么只会将其视为“麻烦制造者”,自行关上与网友沟通的大门,也就关上了与网络民意沟通的大门。
特邀嘉宾五岳散人(知名网友、专栏作家)
“临时性强奸”这个词最搞笑的自然是“临时性”这三个字,但法院方面最初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并非是打算重新创制一个法律词汇,而是说明一个状态:此事并无预谋。
但很遗憾的是,在司法领域当中,创制性名词并不能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不但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更多的时候其实是一种让人能够看出来的定向式思维。比如在这个案例当中,减轻罪责就是一种既定目标,在这个目标已经确定的情况下,才有各种各样的考量,自首、没有预谋之类的说法才会出炉。也正是在这种预定目标的情况下,最终这种临时性的词汇成为了永久性的耻辱。
这是法治社会尚未能够真正形成的表现。很多时候,我们这里并非是罪刑法定,而是先要设定一个目标,然后把相应的法律填补进去作为佐证,法律并非是主菜,而只是一个菜名的标牌。这个标牌怎么写,自然也就是随心所欲的事情了。以至于在现有的标牌不敷使用的时候,要写下这个“临时性强奸”以证明其判决的正确。
在这种思维不得到彻底清除之前,估计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只能用任重道远来形容。
四川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12月3号,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认定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但在唐福珍自焚过程中,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停职接受调查。
不要挑战公众智商和人伦底线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王俊岭
这是一个痛入骨髓的悲剧。一个本来可以妥善解决的民事纠纷竟然以最坏的方式了结。备受争议的拆迁条例合理与否姑且不论,当地政府对于这一个案的应对也存在诸多严重失误。
在唐福珍屡次向自己身上浇汽油并声称要自焚的时候,拆迁人员仍然没有停止强拆行动,置人命于不顾,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人的生命不容“猜测”,即使仅有1%的风险,也应该把保护公民的生命放在首位。为了公民脚下的一块土地而如此漠视公民的生命,必然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流失。
官方始终咬紧唐福珍“暴力抗法”的定性不松口,是网论最大的争议点,让网民感到匪夷所思。首先唐福珍并没有对执法者施暴,至于唐的家人如果如官方所说曾“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阻挠”,那么他们在凌晨5点从家中睡梦中被惊醒后,以及节节败退到四楼屋顶的过程中,强拆一方究竟对他们做了些什么,官方并没能成功说服公众。如唐福珍亲属所陈述,拆迁人员“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官方对此显然还需要给出进一步的澄清。
在整个事件的应对过程中,金牛区官方表现得冷漠而倨傲,对于公众的质疑和愤怒不屑一顾。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千万不要挑战公众的智商和人伦底线。霸王硬上弓和瞒天过海的手法虽然可以一时平息事态,却把不信任的种子长期种植在公众心中。
特邀嘉宾姜明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以唐福珍事件为代表的拆建纠纷是我国新时期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突出反映。要解决社会这些问题和社会矛盾,首先要搞清楚产生这些问题、矛盾的根源是什么,只有认清楚问题、矛盾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近年来暴力拆迁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当政者未坚持以人为本,而是以GDP为本、以政绩为本的思路处置问题。拆迁说是为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但是老百姓不一定乐意。他不愿意离开他祖辈居住的地方。再说,补偿标准定那么低,你把他的旧房子拆了,他买不起新房子,他当然不让你拆。实质上,有些人不是真替老百姓着想,而是替自己着想: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是为了与开发商共谋利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过分依赖“卖地”,依赖房地产业发展当地经济的思路和政策。
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与《宪法》、《物权法》和《房地产管理法》要求的“先征收补偿,后拆迁”的规定相抵触。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条例”的建议,也希望推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设计和确立的法规违宪、违法审查制度实际运作起来。因为没有违宪、违法审查,就没有对政府权力和地方权力的制约,就没有人权保障。而没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就没有宪政和法治。
从网络舆论角度看,唐福珍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巨大反响并不偶然,在现代信息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自由发表观点的重要渠道,在这种背景下,突发事件的信息透明度大大提升,任何官方即使有动用权力封锁此类新闻事件的心和胆,也没有封锁此类新闻事件的术和力。网络舆论通常能反映多数民众的良知,表达正义,“同情弱者”在通常情况下就是良知和正义的体现,任何机关都不能无视网络舆论;当然,对网络舆论也需要加以引导,防止情绪化,防止“多数人暴政”,民主需要法治制约,民众激情需要法律规则、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去中和,我们应尽可能营造一个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
特邀嘉宾杨良化(《新闻战线》原总编辑)
人民网“2009年上半年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测评中,四川成都市在处置“6.5”公交车燃烧事件中,以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恢复秩序、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等多项指标居首或领先而被排名全国地方政府应对能力之首。当时我曾为此写过点评,对成都市的开明态度和积极对策多有褒赞。然而,面对今次的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我无论如何都无法说出赞同的话。
对唐福珍浇油自焚对抗拆迁这件令人痛心疾首的惨剧,至今也许仍众说纷纭:当地有些官员可以从建筑确系违规、拆迁程序合法、事主行为极端、现场施行抢救等方面为自己解脱,而更多的人则从物权、法制、人性、文明执法等方面予以探究和申斥。依我看,这里有必要引入“执政效应”的概念,从更高的层面加以审视。任何行政措施,当然以收效为目标,追求“执行结果”是很自然的。但不要忘记,任何施政行为,也会或多或少带来深层次的“执政效应”,即公众对施政的接受度和对当局的认同感。“执行结果”和“执政效应”在实践中并非完全一致,你可以依靠行政能力推展和实现许多目标,却不一定能让这些举措都得到大多数人的由衷拥护并赢得对政府的加分。清醒的、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政者,必须追求二者的统一,不仅要致力于“实事”的办实,而且要讲求把“实事”办好,既要“办事”,更要“赢心”;不仅要依法行政,而且要理性行政、科学行政、人性化行政。不要再干只看短期结果、不顾长远效果,办了傻事、丢了人心的蠢事。时下,各地因个案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深层次原因正是长期不问效应的执政行为积下的矛盾和情绪的爆发,而今天的不当执政,也同样为将来埋下积怨的种子。古往今来有关鱼与水的关系、民与舟的关系的古训,其警示意义不可不察。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在国内外所带来的严重恶果,可谓是执政效应极劣的典型案例。有人痛惜,如果有办法检测人心向背票,此案有可能使政府流失1000万张选票!
从上半年的全国第一,到四季度的倒数第一,成都似乎坠入悖论,其实并不奇怪。这反映的恰恰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高速发展、深刻变化、深度转型的社会现实给政治组织、政权机关和从政人员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课题。面对社会公民化、利益多元化、生活多样化、传播现代化的现实,许多过去尊崇的信条发生了突破,许多过去制定的政策已不合时宜,许多过去行之有效的措施不再可行,“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各地各级政府在任何处置危机、处理公共事件、善待媒体、应对网络舆情等方面都面临着适应、学习、创新的任务。成都市看似坠入自我冲撞的怪圈,实则折冲调整过程中很正常的反复,相信从上下半年一正一反两件事的对比反思中,必能获得更深刻的醒悟和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