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前夕,惠普遭遇了中国消费者一场声势浩大的维权,“质量门”事件成了众多人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围绕着这一事件网上的评论众说纷纭,消费者的投诉给惠普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在看到惠普这些年在业内所获得声誉和荣获的奖项时,你很难想象惠普会以如今的形象为人们所谈论,对于那些一直以惠普的声誉为购买产品前提的未来消费者,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心理冲击。我们不禁感叹:有时候耀眼的光环也会变成枷锁。
细数惠普这些年所获奖项,曾七次蝉联“中国最受尊重企业”奖,三次蝉联“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曾荣获“2007年度中华社会责任奖”又在08年时惠普曾入选“责任中国公益五十强”,这便引出了一个概念——CSR。
CSR全称是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即企业社会责任,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应承担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其核心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广泛包括不歧视、不使用童工,不使用强迫性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制度等。CSR也是持续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一种方法,即在欧洲或者其他地方,产品是以一种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的方式生产出来的。
获得这样的奖项,就企业自身来说必然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够换得,但是就是这样来之不易,惠普还是自己把它弄丢了,曾经的荣耀和掌声恐怕已变成了众多人指责其徒有虚名的软肋。社会责任不是要说说,而是要做做,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说了消费者未必信,但是惠普这些年的声誉在那里摆着,大多数消费者自然相信,相信于是放心购买,但是在遭到惠普公司那么多让人不满意的回应时,那一定是寒了消费者的心,因为寒心才会转而愤怒,一纸诉状付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惠普电脑集体维权事件公益律师团王义峰表示,上周五已向质检总局快递了申诉书。目前已有300名消费者同律师团签订代理协议。对此,惠普中国公关部门昨天重申之前的表述称,“如果在保修范围内的,将免费维修,如果是保修时间外的,可能要消费者自己出钱维修。但是还没有考虑到召回。”近日媒体又曝光了惠普客服录音,其中提到换机器可以但要签《备忘录》。《备忘录》中有这样相关的条款:“在甲方将以上新机付给乙方后,乙方保证今后将不再就此用户投诉的产品或此事相关的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双方就此事承担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备忘录所涉及的内容。”换句话讲就是消费者要想换机器得先从消协撤诉,这不禁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