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宣告无罪释放的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人民币65万元。
中新社郑州5月13日电 (记者 李志全 李贵刚) “没啥打算,就是好好种地、好好生活!”13日,背负“杀人犯”罪名冤狱10多年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接受了国家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65万元人民币,他表示,将利用这些钱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好好过日子。
摁红手印接受赔偿
13日上午10时,商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来到柘城县老王集乡,将65万元的支票亲自交到赵作海手中。赵作海收下支票后,在赔偿协议书上摁下红手印,并在收到条上签字。同时,老王集乡政府工作人员做为见证人在赔偿协议书签字。
当日,河南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亦联合通报了上述消息,称65万元包括“国家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不过,记者注意到,在支票的用途一栏上只写着“国家赔偿金”字样。
从5月9日赵作海出狱到5月13日拿到到赔偿金,前后不足5天时间。
赵作海在接到65万元国家赔偿金后与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通电话表示感谢,并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
凌晨两点达成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赵作海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20—130万元人民币。65万元何以达成协议呢?
官方披露,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亟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并向其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
其间,商丘中院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进行协商,赵最终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官方通报披露,5月11日晚,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员再度赶赴柘城县,并于凌晨两点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
5月12日上午,商丘中院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
赵作海:对孩子心怀愧疚
拿到65万元支票的赵作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把4个孩子领回来抚养,利用国家赔偿金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在家好好种地。
据了解,自从赵作海入狱以后,妻子改嫁,两个孩子给了别人,剩下两个则由自己的大嫂照顾。对此,心怀愧疚的赵作海说到动容处眼眶还是红红的。
赵作海说,他在监狱期间只有二儿子看望过自己。不明真相的儿子,非常痛恨父亲,当时扔下800元钱没说一句话就走了。他表示,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自己无罪释放,特打来电话询问,他们失声痛哭。
再次问及当年细节,赵作海摇了摇手,表示自己不想再提过去这些往事。他表示,自己憎恨曾经把自己屈打成招的警员,自己并不在乎赔多少钱,他希望把那些对自己刑讯逼供的警员撤掉。
目前,河南省有关方面已经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已有3名办案警察被追究刑责,其中两人已被刑拘,一人负案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