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企业的一线职工、中低收入阶层、离退休人员等。
收入分配改革引起各方热议 有专家提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最近,关于收入失衡的话题,被屡屡提及,引起多方热议。在此背景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社会呼唤已久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此前有消息称,《工资条例》年内即可出台。可正在民意欢欣鼓舞之际,却又有信息显示,《工资条例》的出台或许没这么顺利。
有专家指出,无论《工资条例》何时出台,大家都要消除一个误区,就是《工资条例》的出台并非意味着一定涨工资,它只是在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来定工资,让怎么定工资能够更加明晰、更加制度化。那么全民收入的切实提高能否通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呢?大家拭目以待。
《工资条例》出台难有原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资条例》计划目前刚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方案本身还在修改完善过程中。
《工资条例》虽然早已成型并修改多次,但一些条款涉及的基本问题仍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在工资的定义、调整范围、决定及增长机制及工人加班工资基数、政府调控职能等方面仍缺乏共识。比如“纳入到《工资条例》中规范管理的工资,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整个职工薪酬的概念,还是仅仅为货币工资的概念”。更关键的则是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成熟。“比如工资协商时,如不能直接采用集体协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其他平等协商共决的办法?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劳资双方谈不拢怎么办等等,解决这些基本问题都需要时间。”
虽然出台遇到的困难重重,采访中,不少受访者仍表示期待《工资条例》带来的利好。“我们公司一线员工的工资与管理人员差距很大,希望普通员工加点工资,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在一家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打工的吴先生说。
《工资条例》不是工资增长方案
正在制订当中的《工资条例》,作为保证劳动力权益的条款,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点,是引起大家非常关注的地方,很多人会产生一个条件反射:有了这样的条例我们的工资就会涨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专家有一个解读,说此条例不是一个涨工资的条例。
狄煌表示,《工资条例》不是各类用人单位的工资增长方案,它只是一个更好地规范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章,也是健全工资机制、改善分配关系的保障措施。当然如果《工资条例》出台后执行很好的话,对职工工资增长肯定会有积极促进的作用,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工资条例》出台就是涨工资。
说到底,工资机制如何健全,分配关系怎样改善,关键还在于劳资之间利益博弈是否对等,劳动者议价能力有没有根本提升,能不能与资方平等对话,以协商解决工资和权益保障问题。
已具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条件
“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依据是:在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增长比例而增长,社会生产力与消费水平的巨大反差会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学者频频呼吁政府尽快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中国现在基本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可年增工资15%以上,力争大多数人收入在五年内有大幅度增加。
苏海南表示,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已经是偏低中等收入国家了,而且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所以,我们有责任、有能力让老百姓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这些年,总的来看,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的增长是偏低的,是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的。这几个因素的累加,再加上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早就明确要提高两个“比重”,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老百姓有这个热切的期盼,因此现在做“倍增”的安排,不管是对外宣布或者是内部掌握,都是应该予以考虑并做出决策的。
分析人士指出,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一定要有针对性。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企业普通职工、一线职工、中低收入阶层、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每年15%的增长率要增长在普通职工、一线职工身上。若无论是年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垄断行业、国企的中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工、一线职工都增加15%,那么两极分化将会越来越大,各种社会问题将会凸显出来。(记者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