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15分报道,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新系统日前全面上线投入使用。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驻广东记者何伟奇了解相关情况。
主持人: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新系统和以前相比较有些什么不同?
记者:比以前要方便快捷。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中心将委托银行通过单位逐步向职工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用于职工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未领到对账簿的职工,暂不影响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在相关银行提取公积金,除第一次要核对各种资料,此后再提取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系统将定期自动把提取资金划到职工指定的账户,提取时也无需再次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看到申请业务简单方便,步骤是:职工首先提出申请,然后公积金中心审批,接下来签订协议,就全部完成。协议签订后,不需要再次到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如想变更提取方式,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目前,广州花都区已试点提取自动转账业务,系统将定期自动把提取资金划到指定账户,当地职工无须每次都拿着大叠资料到银行排队了。从7月12号到9月12号是新系统的校准期,管理中心将重核老城区200多万缴存人的信息。
主持人:在新系统改革之初,有没有发现一些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
记者: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近期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有所上升,与此同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现作假套取公积金的手段有了变化。以前是中介作假,随便给房屋租赁合同,帮助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来套取公积金。近期却发现,除中介的假合同外,还有少数街道办为赚外快开具假证明。这个情况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日常抽查中发现的新情况。
主持人: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有没有采取相关的措施?
记者:为杜绝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日前管理中心已经和房产局联合发文,对出具假证明的街道办提出警告。《定期转账支付住房公积金协议书》第八条明文规定,若产权变更后,提取人不主动中止手续,继续提取公积金,一旦被管理中心发现,将立即停止转账,并有权将提取人违约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要求该提取无条件退回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不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记肖恒光认为,这将是定期转账支付业务一个继续修补的“漏洞”。因为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和房产局对接数据,如果提取人不主动中止,只能依靠抽检,或者从银行反馈信息中发现特殊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