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以来,全国各地连发4起煤矿矿难,导致38人遇难,13人被困。(7月19日《燕赵晚报》)
国务院前几天刚召开常务会议,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
而今又发生4起令人心痛的矿难,我们为遇难者心痛,更为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成“一纸空文”感到心痛。
安全生产一直是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保障各种生产的安全不仅要靠制度,更要靠贯彻执行,靠有效监督。经历王家岭等几次大的矿难后,中央科学明智地提出要求“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然而,从最近接连的4次矿难我们不难看出,从安全制度的制定到执行,其中还存在着衔接的漏洞和差距。
一是工作执行“蜻蜓点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平常为节约成本,提高利益,偷工减料,忽视安全。领导来检查,临时布置,安排妥当,虚拟领导一种安全和谐的印象。问题在检查中不能暴露,时间一久,自然就难免出现事故。
二是查处整治力度“雷声大,雨点小”,往往是制度上说得很严格,惩处设定很严重,声势造得很大,但出了问题后,处罚时大多又碍于面子,顾虑关系,走走过场,意思一下就算了,导致少数人不怕制度,不惧惩罚。
三是监督机制缺失,一般情况下出了问题,习惯于“报忧不报喜”,能隐瞒尽量隐瞒。真的瞒不住了也尽量遮盖事实,民众不能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反映情况的渠道也不顺畅,监督不到位,让问题不能及时暴露,不能及时引起关注和解决。
制度是提高工作质效的基本保证,但贯彻执行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记得有句广告词说“别看广告,看疗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我们应“看制度,更看实效”,只有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加大监督,我们的“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会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制度才能够正真发挥出巨大作用,才能真正的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