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关系图。制图杨佳宁
在市民印象中,环卫部门是一个“清水衙门”,但检方根据一封匿名举报信挖出了藏在门头沟、石景山两区环卫系统内的受贿窝案。昨天,石景山检察院通报,石景山环卫中心和门头沟区环卫中心6名领导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为了竞标成功而行贿的田、靳二人落网。
>>案件核心
举报信揭发受贿案
4月前后,检方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揭发石景山环卫中心领导董某受贿9.6万元,行贿者是北京一家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靳某。检察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信时第一感觉就认定这封举报信存在真实性。
检察官从行贿者入手,查明靳某是北京南粤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检察官将靳某带回检察院的同时,将环卫中心基建科科长闫某请到检察院,以了解石景山环卫中心相关情况。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闫某交代了自己受贿的问题。他交代曾收受靳某1.5万余元。另据靳某交代,他还行贿石景山环卫中心纪检书记董某3万元。董某随后被检方立案调查。
天津市汉沽区小王庄综合制品厂厂长田某是本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因出现在闫某业务往来的单据上而浮出水面。据董某交代,曾收受田某的贿赂。
对田某进行讯问时,让检察官意想不到的是,他一个人就交代了门头沟区环卫系统4名官员的受贿行为,涉及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主任王某、副主任刘某、业务科科长张某和二队队长禹某。田某称,他共行贿十余万元。
行贿者“投资”长远
在此次窝案中暴露的干部,其涉案金额并不太大,最多的十余万元,但涉案嫌疑人上至环卫中心的“一把手”,下到清洁队队长,既有即将退休的,也有参加工作不满10年的,主管业务范围包括厕所的承建、装修、设备采购和垃圾的清扫。
检察官表示,行贿者不仅仅是为了一次项目的合作,而是想通过好处费,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建立好的合作关系,以后便可以拿到更多的项目。如田某向门头沟区和石景山区环卫系统供应垃圾箱和吊装设备。“像集装箱那么大的垃圾箱,吊装设备是指垃圾被压缩成块后,向车上装运的工具。”检察官称,其实提供这些设备的工程款项并不多,田某却向环卫系统人员行贿十余万元。
靳某是搞土木工程的,在承办厕所装修以及改建工程时,向相关领导行贿了4万余元。而他的这次行贿,也是为了能够打开好的“局面”,为了以后好办事。
>>敛财招数
欠条变贿赂
据检方介绍,张某曾是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业务科科长,今年52岁的他自己开了一家保洁公司。之前为了公司的启动资金,他选择了收受好处费。年初,他向一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借了6万余元,这笔钱用于其妻妹购车,借款人处写的也是妻妹的名字。此后,张某的妻妹将钱分几次交给了他,让他还钱。一次,该公司为了承包相关业务,找到张某帮忙,并将借条带了过来,当面撕掉。对方表示,钱不用还,只是希望张某在公司承包业务方面给予帮忙。张某默许后收下了妻妹给他的还款。
借嫁女敛财
据检方介绍,禹某从2003年开始担任门头沟区环卫中心二队队长,主管垃圾清运等业务。2009年9月,禹某的女儿结婚前夕,禹某的业务客户闻讯纷纷登门拜访,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元,都想借这个机会和禹某搞好关系,希望能够在业务上得到禹某的关照。禹某对送上门来的好处也没有拒绝。
此后,业务客户每到逢年过节都会给禹某送钱送物,禹某也没有拒绝,涉嫌受贿的数额越来越大,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禹某因涉嫌受贿9万余元,被石景山检察院批准逮捕。
>>受贿领域
环卫工作需要大量物资和设备,供货商为了拿到订单往往会千方百计地与相关负责人拉关系,在这起受贿窝案中,物资和设备采购成为重要的商业贿赂领域。
环卫建设需要配套措施,此案中的石景山环卫中心原纪检书记董某利用公厕兴建及改造的部分工程收受建设单位钱财。
工程完工后需要通过验收,此案中有官员在工程验收、工程结款等环节中存在受贿行为。
>>受贿嫌疑人
人前大讲廉政背后收受贿赂
董某曾是石景山区环卫中心的副主任和纪检书记,今年4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石景山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方查明,董某在任该区环卫中心副主任及纪检书记期间,利用主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把公厕兴建及改造的部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通过挂靠的方式进行施工的非正规施工单位,并收取这些单位给予的好处费,以此敛财。据了解,不仅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就是有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在该区环卫中心承包工程,也几乎都给董某送过钱,否则就拿不到工程,结不了款,董某将受贿“常态化”,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办案人员在董某的办公室发现一个工作记事本,上面详细记录了董某在担任纪检书记期间,每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详细法律规定等。在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的学习会上,董某说道:“希望同志们在我任纪检书记期间,党风廉政方面不出问题,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支持”。而主管纪检工作的董某自己却出了问题。
目前,董某涉嫌受贿一案已侦查终结,其因涉嫌收受贿赂9万余元被检方移送起诉。
见人赚钱眼红利用项目捞钱
刘某,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原副主任,从事环卫工作34年,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环卫系统先进个人”、“环卫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但就是这样一位头顶无数光环的干部,日前却因涉嫌受贿被石景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刘主任对业务非常精通,我们平时业务上有不懂的地方问他,总能得到他细致、全面的解答。”这是业务客户眼中的刘主任。“他是从一名清洁工人走上领导岗位的,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听说他受贿我们都十分惊讶,觉得不可思议。”这是同事眼中的刘主任。“他为人很老实,怎么可能受贿?打死我也不相信”,这是刘某案发后,其妻的第一反应。
据了解,刘某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清洁工人,但凭着过硬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的努力奋斗,受到领导的器重和同事的好评,最终走上领导岗位。走上领导岗位后刘某依然没有改变其艰苦朴素的作风,平日处事低调,平易近人,
凭借其在环卫系统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业务工作抓得很有声色。
检方介绍,2004年,刘某任门头沟区环卫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工作,负责检查辖区内公厕、道路保洁情况。刘某起初对给他送钱送礼的业务客户也是坚决抵制的,但随着送礼的人越来越多,加上看那些在自己单位承包工程的老板都赚了大钱,身边一些领导干部也都出手阔绰,而自己却捉襟见肘,刘某的心理失衡了。从开始的逢年过节收些烟酒礼品到伸手收了第一笔钱,从收第一笔钱时的忐忑不安到收钱收得心安理得,刘某一步步走向犯罪。
检察官告诉记者,如果刘某没有受贿,他可以说得上是个好领导。“他被带到检察院后,不到半个小时就交代了所有问题。”刘某交代,他曾经将1200多万元业务量的厕所清洁、维修等项目交给了8个公司,大部分公司都对其行贿。因为项目本身的利润就不高,所以行贿者行贿的数目也就不大,小到
500元的购物卡,最高也就是1万元。目前,刘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万余元,已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在羁押期间,刘某表示:“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想告诫我身边的朋友和同事,以我为戒,千万别做错事,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暴露问题
权钱交易双方都是长期往来
检察官张涛表示,该起案件中,行贿者和受贿者都是长期相识。一个相关部门的管理层,只有在熟悉了业务的情况下,才会与行贿者产生默契。“一个不了解情况的新领导是绝对不敢收受贿赂的。”如果建立领导轮岗制度,就会有效控制行受贿案件的发生。不过建立梯次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是实行这一制度的关键。
窝案是否反映了环卫系统内部存在采购审批、建筑投标等环节缺少监督部门,从而导致行贿受贿问题?检察官表示,像田某,2002年就在门头沟开始承包垃圾箱工程,他对环卫中心人员从上至下进行行贿,已经没有什么部门可以对他这样的行贿者进行监督了。
政府采购存在监管盲区
市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政府采购”规定,50万元以上的建筑采购和10万元以上的商品采购需要公开招标。建一个公厕,按每平米4000元的标准,像石景山和门头沟等地区,一般能建设60平米左右的公厕,一个公厕下来20多万元,如果只建一两个公厕,就达不到50万元的标准,环卫中心负责人就能利用这个机会指定建设方。商品采购也是如此。这中间就会有人乘机钻空子,为自己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