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深化改革作为突破困境的根本
思路决定出路,细节决定成败。改革过程艰常艰难,尤如河中破冰,如有闪失就可能带来不可预计的严重后果,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正是林区整体改革的破冰之举。2007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林区民生的高度做出了一次性剥离森工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的重大决策,着力打破“对外自成体系,对内全包全管”的板块经济格局,推动公共、公益事业均等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决策一出,林区大地群情振奋,企业办社会人员更是欢呼雀跃。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在呼伦贝尔、兴安盟属地党政的大力支持下,截止2008年6月,林区首批教育、卫生、电视系统138个机构、单位的13088名在职人员和5.3亿元资产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移交人员的工资套改和补发工作在2008年底全部完成。第二批移交工作进展顺利,正在实质操作当中。自治区领导说,“林区的剥离企业办社会是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剥离企业办社会改革”,和以往的文件和改革先例相比,实现了移交范围、人员确定、编制核定、过渡期、经费承担方式、增资机制、后期达标投入等七个方面的突破。在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的同时,与属地政府协商将林区的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全部纳入属地统一规划,由政府主导发展。要干事、还要成事,林管局(森工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行了承诺,剥离企业办社会改革如同“春雷”和“号角”,激荡了林区群众沉睡许久的改革发展热情,为“强化两项职能,理顺一个关系”改革思路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破冰之举带动林区改革尤如河中冰排已经不可阻挡,企业改制被提到重要日程。能否抓住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最后政策机遇成为了关键。但是由于林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职工对改制的不确定性有一定顾虑,抵触情绪比较强烈。为解决职工改制后的后顾之忧,林管局(森工集团)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属地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从2008年7月1日起,将林区职工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全部纳入了属地统筹,解决了林区社会保险范围窄、水平低的问题。同时,将林区职工家属和已脱离森工企业的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人群、一次性安置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的林区居民纳入属地保障。
社会保障的理顺和完善,为实施企业改制扫清了最后障碍。2008年8月,企业改制攻坚战全面打响。森工采伐以外的所有辅助产业、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产业全部纳入改制范围,推动国有资产、国有职工身份“双退出”,使改制后企业成为“四自一独”的市场经济主体,最终实现企业增效发展,职工就业增收的目标。改制伊始,压力重重。在改制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不复存在,金融危机日益加深的大背景下,在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时限不足4个月的时间里,调整几万名职工的利益,彻底解决历史积淀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前所未有。但是,林区上下坚定了一个信念,“改制是为了谋求林区的长远发展,为了林区职工群众的福祉,必须改制,而且必须成功”。在改制工作中,林区始终坚持了人本改制、和谐改制、平稳改制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操作改制,制定了原料保障、预留养老金等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属地政府,共同扶持改制企业发展,逐项落实了工商注册、税费减免、职工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群团组织属地化等各项政策。截至2008年底,林区实施改制200企业全部完成了资产处置、工商注册,选举产生了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纳入了属地非公经济范围,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继续保持了平稳运营。林区结合改制,自筹资金按“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标准,对3939名全民职工进行了身份补偿;与36845名大集体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现金补偿。对所有转换身份的职工依法进行了公证。改制使林区的企业焕发了勃勃生机,企业产权明晰了,职工不仅有了工资收入,并且首次有了资产性收入。据林产协会初步统计,2009年,进入协会的51户木材加工改制企业完成各类产品产量与改制前相当,实现产值4.4亿元,盈利2243万元。
与此同时,为使林区改制工作实现整体联动,在林管局(森工集团)内部与企业改制同步,全面推进各级机构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压缩集团公司、森工公司两级机构编制,精减人员,实行效能化管理。所属单位由56个调减为42个,林直机关由550人降到476人;全林区科级机构由1305个调减到933个,减少28.5%;科级干部由3808人减为3243人,减少14.8%。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事业单位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对环节干部实行职务任期聘任制。打破职工身份界限,上收招录、招聘员工的权力,杜绝了一边分流人员、一边无序进人的现象。在劳动分配上,向生产一线、重点岗位、技术岗位倾斜,并深化了森工采伐的生产资料有偿转让工作。
经受了巨大压力,承担了巨大风险,耗费了巨大心血,林区改制工作终至成功,闯出了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新路,呈现出了科学发展的大好来势。体制问题全面理顺。林区已初步形成了建设完备林业生态体系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体制框架,建设发达林业产业体系的产权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由属地政府建设管理、与当地同步健康发展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框架。经济活力显著增强。改革不仅精干了森工主体,林产工业、多种经营等产业在新的体制下,体制机制和资源禀赋优势也得到了充分显现,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充分调动,使其经营活力和抵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林区的改制企业实现了平稳过渡和发展,大多出现了经济增长、职工增资的好势头。森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林区的改制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与属地党政建立了同呼吸、共命运、一体化、一条心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