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股权激励方案
在逐渐帮助国美摆脱危机后,陈晓紧接着又进行了大规模的股权激励。2009年7月7日晚间,国美电器公告了其首次股权激励方案的细节。
公告显示,方案涉及总计3.83亿股股份,约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按当日1.9港元的收盘价计算,该方案总金额近7.3亿港元,创下中国家电业内纪录。据国美电器公告显示,在3.83亿股的购股权中,陈晓等11名高管共获其中的1.255亿股,其余将分配给其他管理人员。其中身为公司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的陈晓以获得2200万股认购权在激励方案中力拔头筹,另四名执行董事王俊洲、魏秋立、孙一丁和伍建华分别获得2000万、1800万、1300万和1000万股的认购权。
据国美副总裁、新闻发言人何阳青介绍,股权激励覆盖了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经理,以及集团总部各中心总监、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受激励人利用这些购股权可以在日后仍以国美电器7月7日的收盘价1.9港元买入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根据方案,受激励人员须从一年后方可开始分批行使购股权,每年可行使25%,计划分四年完成。此次购股权的有效期为10年。
这一目前为止中国家电业金额最大的激励股权方案更是被外界认为是陈晓为了将管理层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做法。
对于陈晓为首的管理层所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贝恩自然双手赞成,将公司的整体利益与国美电器旧部的利益捆绑起来,是投资者乐见的。但对于身在狱中的黄光裕却别有一番滋味。按说股权激励只涉及1亿多股,相对于150多亿已发行股微不足道。但黄光裕对股权一向把持很严,不仅“老臣”,连亲族都难分得丝毫股份,即使陈晓的1.9%的股份都是用永乐与国美换股而得的。而这份股权激励计划相当于打开了缺口,有一次就会有二次、三次,持续下去将可能稀释黄光裕的股权,更危险的是增加国美管理层的决策独立性和话语权,增强他们与贝恩的相互配合,更不利于黄光裕的遥控了。难怪身在狱中的黄光裕对贝恩资本与管理层这番“里应外合”产生猜忌。
为了对抗贝恩,黄光裕一方面通过增持股份,保持了自己33.98%的持股比例。另一方面,在2010年5月11日,黄光裕夫妇利用自己手中的表决权,于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金额高达24亿元。
陈晓对此称,“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
“他(黄光裕)主要是想控制公司董事会,但目的并不是为了公司稳定发展。”陈晓称,黄光裕一直是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从经济利益上来说,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任何损害,但黄光裕的一些举措却是不顾国美电器死活。
之后,国美电器紧急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一致同意重新委任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会。这个事件也让陈黄之间的矛盾更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