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一次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的会议上,局长王立军说,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报道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据11月18日《大河报》)
消息一出,很多人表示质疑和担忧,认为此举有拒绝舆论监督、打压舆论监督的嫌疑,因为评定报道是否歪曲事实真相、是否恶意攻击的标准掌握在重庆警方手里,他们想得出什么结论都易如反掌,这岂不是令舆论监督更加寸步难行?这样的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在笔者看来,对于“双起论”还需要两面看。
人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在于我们常见这样的情况:有些人视媒体为洪水猛兽,把新闻监督视为“添乱者”,千方百计加以对抗、想尽手段进行打压,一旦有媒体报道所谓负面新闻,即使再真实客观,也要挑出其中所谓歪曲事实、恶意攻击之处,进而会“辟谣”、痛斥,甚至会以手中的公权力加以追究、打击。在这种现象屡见不鲜的情境下,人们怀疑重庆警方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似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民警也需要维权,依法、理性为民警维权,值得肯定。因为媒体报道从来不是绝对正确,也从来没有不被纠正的特权。而且新闻队伍中也确有害群之马,不顾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职业道德的限制,常常不分是非曲直,一味地为了制造新闻热点而不惜夸大或扭曲事实真相,甚至认为舆论监督可以不受监督,以新闻报道要挟、攻击报道对象。对这样的人,拿起司法武器、寻求司法裁决,无疑体现了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体现了维权程序的公开、透明,应当承认是一种进步。事实上,只有公正的司法,才有权最终判断“报道是否歪曲、是否攻击”。而对于司法的公正,我们同样应当充满信心。
人们之所以对“双起论”颇多质疑和担忧,主要的恐怕还不在于对重庆警方的不理解、不信任,而是出于保护舆论监督生态环境的良苦用心。
良好的舆论监督生态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要为舆论监督提供良好的环境,需要方方面面少一些吹毛求疵和求全责备,多一份理解和宽容。正如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曾说过的那样,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当然,媒体也应尽量把事实调查得再准确一些,报道再真实、客观公正一些。如此,在大家共同呵护下,舆论监督才能与各项工作相得益彰。
相信这是很多人,包括重庆警方提出“双起论”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