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正在组织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准备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共同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昨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志坚,与网友们就住房保障问题进行在线交流。本报记者赵晶长沙报道
“我是外地人,在长沙读完大学刚刚找了工作,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吗?”网友“大学士”问。
“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对象,是具有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五年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这位网友的情况,户口在长沙还没满五年,暂时还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条件。”李志坚回答。
“但是,这位网友也不要急。”李志坚透露,长沙市正在组织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李志坚介绍,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旨在通过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大学毕业新就业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够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
同时,下阶段长沙还将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经适房货补,不断增强住房的保障能力,使“人人享有住房保障,家家拥有一套住房”的安居工程总体目标一步步能够成为现实。
在住户安置上,充分考虑群众的不同诉求,通过集中建设廉租住房、提供经适房货补、建设产权共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棚户区住户的住房解困。李志坚说,他们正尝试创新住房保障的产权制度。“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我们起草了推行‘产权共有、租售并举’的政策,上报政府审批后,将来会有效地激活职工住房解困的积极性。”
据介绍,2007年10月,长沙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局”;2008年初,开始启动实施安居工程。通过近三年的努力,长沙已经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2612户,其中廉租房方式保障26678户,经济适用住房方式保障3593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