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记者29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闫永喜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并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此外,还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2006年4月,还将公款3000万元借给一公司用于经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