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10:00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介绍“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十二五”总体思路,并答记者问。
图为邵宁在答记者问
邵宁:国企资产实际上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
有些人在网上也问,你们是国有企业,我可能没有享受到你们什么资产,对我没有什么好处。我做一个比喻,这好像是家里有一笔储蓄,平常是不用的,存在银行里,一旦需要的时候,我可以取出来,是可以使用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实际上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这几年我们国家处于高增长时期财政增收还很大,但是我想往前看,我们的速度不可能永远这么高,而且我们中国还会进入一个老年社会的问题,到那个时候,需要钱的时候,我相信这笔资产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邵宁:国企和政府的关系已彻底改变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二十多年,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前一段的改革已经解决的主要问题大概是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实质性的变化,这主要是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我们的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层面实现了退出。
第二,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彻底改变了,有一些财政、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输血渠道都被彻底切断,这样就迫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变成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第三,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初步形成,前一段大量的国有企业退出市场,实现了优胜劣汰。
第四,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企业经营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
第五,企业内部机制有所改变,“大锅饭”、“铁交椅”的情况有所变化,当然这方面进展还不平衡。这是前一段改革已经解决的问题。
邵宁: 改造国有经济系统需要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
研究中国的国有企业问题、观察中国国有企业的状态,是需要一种历史感的。这是一个改革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在20年前,我们还在推行企业承包制,产权当时还不敢碰。在10年前,三年改革脱困还没有完全结束,当时做的事是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到今天,改革的实践以及我们对改革的认识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同样的,目前国有企业的状态并不是改革的终点,而是下一阶段改革的起点。我相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国有企业还将出现许多新的变化。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国有企业在体制上会与市场经济进一步融合,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会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公益性国有企业会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同时,在发展过程中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
邵宁:央企境外经营出现重大亏损同样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这几年中央企业的境外经营总体上效益是比较好的,大概的数字是这样的,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占中央企业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37%,这是2009年的数字。这个数字说明效益整体上还是不错的,说明我们“走出去”的战略是对的,也说明中国企业在很多方向上有比较优势。
我们也注意到,比如外面报道有些海外的项目出现亏损,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从我们国资委的角度,它的性质和境内亏损是一样的,是企业就要挣钱,就要对股东负责,海外不能亏,境内也不能亏。像这种出现的重大亏损,实际是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从制度上讲,我们要查明原因,明确并且追究责任。
邵宁:国资委没有行业职能 不可能去制定某一个行业政策
国资委是出资人机构,我们没有行业职能,所以我们内部也没有行业人才。国资委不可能去制定针对某一个行业的政策,比如说,建立安全稳定的能源体系,比如天然气的问题,这似乎都不是在国资委的职能范围之内,这可能需要行业的管理部门去做。对于“走出去”来说,我们对于中央企业也是一视同仁的,不可能对某一个行业采取什么样的政策。
邵宁:去年已有14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 今年估计有20多家
国资委对房地产业的政策非常明确,有房地产为主业的可以参加商业性竞标,没有主业的只能从事自由土地的开发,你开发完逐渐地退出。去年已经退出副业是房地产业的企业有14家,今年估计有20多家可以退出。其他的企业把手头的事儿做完,把现有的项目做完,逐渐退出,集中资源搞他的主业。
邵宁:已有52家央企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总的要求是,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善待社会,善待消费者,善待员工,善待环境。我想,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是人民的企业,所以国有企业要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说,这几年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执行得不错,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种理念,到去年底,有52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当然这方面我们还要继续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展。
邵宁:央企“走出去”带来不错的效益 同时风险也非常大
关于“走出去”的问题。这几年,应该说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还是比较大的。总体上讲,这几年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效益是不错的,但是同时风险也非常大。这个风险有的是我们主观方面的,有的是客观方面的。
主观方面,我们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普遍不足,国际化的人才短缺。第二方面,我们企业的经营层对国外的法律环境、经营环境往往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