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尹安学、孙璇、薛江华、洪启旺、夏杨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马兴田等强烈呼吁,政府除了禁止儿童乞讨外,更要对这些小孩履行一定的抚养责任,增加儿童福利。
马兴田认为,儿童乞讨是个社会问题,要杜绝这一社会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救助体系。
“要坚决杜绝儿童乞讨!”马兴田说,儿童保护这方面的法律,我国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存在的问题是法律不够清晰,造成执行难,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具体执行层面规定很笼统,缺乏明确的责任人,以至于公民在遇到流浪乞讨儿童时,不知道该找谁反映。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细则,明确实施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使得法律能够真正实行起来,切实保护儿童利益。
马兴田的建议得到多位代表、委员的认同。这次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国家立法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儿童乞讨。全国人大代表范谊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者制定《儿童福利法》,明确规定主动救助流浪乞讨儿童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有关部门不履行的,应追究行政责任;禁止成年人利用、诱导、胁迫儿童流浪乞讨,违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哪个父母愿意带自己亲生骨肉出来乞讨?还不是穷!”马兴田认为,要想杜绝携带和利用儿童行乞现象,关键还是建立儿童的全民福利。国家要保证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上的基本权利,比如,给小孩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提供免费的牛奶等。国际上,就有很多国家为孩子埋单的先例。在建立了普遍的儿童福利后,让贫困家庭的父母去给孩子申领,避免他们带着孩子乞讨。如果家长还带着孩子去乞讨,立即剥夺他们的抚养权,交由儿童福利机构收养。
马兴田还认为应该在国家层面设立儿童保护的综合协调机构,将现有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充实职能、增加权力,下设一个局级的儿童部或未成年人保护部。马兴田认为,国家应该从财政拿出专门的资金,成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用于支持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解救行动,为儿童福利提供专项支出。同时,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建设,对监护人没能力抚养、没资格抚养的孩子提供更好的看管和生活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