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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代表热议司法改革 公开·公平·公正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3月12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

  阳光行政 预防腐败

  反腐倡廉,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两高”工作报告都提到了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就如何加强反腐力度、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齐奇说,只有把司法权的行使尽可能地置于“阳光”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今年,省高院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上月制定下发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和阳光司法工作机制等7个部分。目前,省高院正在建立考核制度,力争在年底前,全省三级法院全部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去年,我在下基层时接触到几位职务犯罪的当事人,他们竟不知自己为什么犯罪,怎么犯的罪。”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惠芳认为,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上,要更加重视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外,更要重视队伍建设,提高队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督促案发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省审计厅厅长陈荣高认为,审计工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密不可分。现在,经济案子越来越多,腐败案子数量也居高不下,根源在于机制体制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权力高度集中、掌握稀缺资源和自由裁量权过大。因此,审计部门要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上献策出力。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程惠芳认为,对司法腐败要从严依法查处。同时,由于我省企业对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强烈,要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犯罪出现多,核心要预防,要做到‘一防、二调、三治’。”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化工研究院院长姚献平说,一防,就是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把案件数量降下来,关键在防范;二调,就是要即时调解和化解矛盾和纠纷;三治,就是执法要严,有震慑力。

  法律监督 有待加强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指出,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建议,要积极争取、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决议》。

  陈云龙代表说,长期以来,法律监督工作的法制保障还不完善,有关法律监督的规定散见于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三大诉讼法,且存在着对“法律监督”的概念未予以明确界定,法律监督范围不明确,法律监督手段不明确,法律后果缺位,法律规定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他建议,最高检要立足各地立法实践,结合司法改革成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或决定,使检察机关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促进各地法律监督工作的法制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同时,法院要着力破解执行难、特别是异地执行难的问题。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就显得更加重要、更加突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更离不开司法权威的维护。”齐奇代表说,近年来,“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宁愿选择上访,而不愿依法上诉。从长远看,这些都不是讲程序、讲法治的表现。

  针对这一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图书馆馆长范谊认为,我国目前存在司法和信访两套民事争端解决体系。他建议要明确法律和司法在我国解决民事争端的最高地位,同时加强司法机构建设,提高司法质量,推进普法工作。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涉法涉诉信访多发的原因,也反映了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执法理念、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有待切实改进。”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说。

  创新方式 维护和谐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指出,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法院和检察院在工作中,也要为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褚平说,“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在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上,要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因此,要着力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联合各方面力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尤其要在支持社会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上着力。

  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金颖颖建议,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对金融创新的保障与促进作用。坚持司法的适度弹性,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加强司法指引,构建金融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王平安说,“十二五”期间,要致力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打造和谐社会。随着改革的深化,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类社会矛盾有增加的现象。创新社会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真正做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二是要做到农村让城市更向往。两者的关系如果处理好了、解决好了,就能大大促进社会和谐。而只有社会和谐,经济才能发展,人民才能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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