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今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报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确认。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王万宾说,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566件。其中,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4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62件。代表所提议案中,立法方面的议案558件,监督方面的议案7件,其他议案1件。今年的代表议案案由鲜明、案据充分、方案具体,质量比较高,在内容上具有高度关注“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高度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高度关注社会管理的加强和创新等三个特点。大会秘书处建议本次大会结束后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分别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为了把代表议案审议好、处理好,大会秘书处建议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处理质量,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的内容,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活动的参与,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