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记者]总理,您好。刚才那位外国同行也提到中国的房价,您也阐述了我们调控房价的三方面政策措施。其实从去年开始,国务院就出台了不少关于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措施,被称为历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今年您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也重申,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调控。现在社会上有担心,就是这些政策措施能不能落实到位?会不会半途而废?请问总理,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谢谢。
[温家宝]关于房价的调控,我觉得当前最重要的是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对于中央来讲,就是要加强对地方落实房价调控政策的检查力度,真正实行问责制。同时,密切跟踪和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形势,进一步研究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措施。
对地方来讲,就是要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的责任。比如,首先要公布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和房价控制目标。
[温家宝]在这里,我想特别提出,我们三管齐下,其实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那就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就是说从供求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
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人民群众当中有许多担心,他们总的是赞成的,但也有许多忧虑。我们提出,今年再建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明年再建1000万套,也就是在今后五年能够建设3600万套。
保障性住房除了棚户区改造以外,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这个方向必须明确。
这里就有一个资金落实的问题,中央今年将向地方补助1030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加大投入,但还必须更广泛地利用社会资金。
对于保障性住房,土地必须单列,做到应保尽保。
有一件事情非常重要,现在就应该提到日程上来,那就是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建设必须有高标准、高要求,也就是说要确保质量、安全和环保。特别是在环保上,从设计到建设整个过程,都要实行节能。这是中国房地产建设的一大机会,如果丢掉了,十分可惜。
我在这里想强调一点,就是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后,管理和退出机制现在就要着手制定规则,这样我们就实行了一个完整的从建设到管理,到退出这样一个完整机制。使保障性住房质量和效益得到保证,使将来它的管理也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