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上的“三钻”店铺里卖的是知名品牌的皮鞋、皮靴,可是市面价1000元左右的鞋子在这里却只有100—200元。因为生意好做,店主拉着亲戚,已经开设了100余家网上店铺。近日,南京栖霞警方联合工商部门,一举端掉了这家网店背后的两个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皮鞋的窝点,共查获假冒品牌皮鞋近7000双,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网购名牌皮靴买来假货
今年20多岁的小孙是名公司员工,平常没时间逛街,喜欢网购商品,特别是在淘宝网上买东西。2011年1月初,小孙在淘宝网的一家店铺看到销售千百度、天美意、金利来、骆驼、百丽、KISSCAT等数十种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皮鞋、皮靴,这引起了小孙的极大兴趣。
小孙仔细查看了这家店铺,发现店家承诺这些品牌都是真品,假一赔十,更重要的是这家店铺已经经营比较长的时间,赢得了“三钻”。不过,更让小孙心动的是,这些知名品牌皮鞋、皮靴的价格,一般市场上销售价格为1000元左右的,这里只需要100多元到200元的样子。
对于这样的价格,小孙一开始也有些怀疑,“是不是假货啊?”小孙挑中了一款千百度的皮靴,市面价在1200元左右,但这家店铺的价格是200元,并承担运费。小孙就与店铺的客服联系,对方称这些鞋子都是代购的,肯定是真品。小孙决定购买,随即进行网上操作、支付,顺利网购了这一款皮靴。
几天后,当小孙拿到邮寄来的皮靴,打开一看,发现质量并非那么好,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这让小孙有些怀疑起来,再次与客服联系,对方依然坚称这是真品,最后还表示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帮其调换。小孙不太相信,于是拿着这款鞋子去商场专柜去验货,证实这的确是假冒的产品。
近百网友举报警方秘密监控
这一次网购让小孙十分气愤,她最后向南京警方报了案。据办案民警介绍,其实小孙只是他们接到的报案网友之一,在2011年春节前他们已经接到了近百名网友的举报,而举报的对象都是淘宝网上的两家虚拟店铺。
与此同时,栖霞区公安分局网保大队也通过网络监控,发现这两家在淘宝网上开设虚拟店铺的都是在迈皋桥地区,存在出售假冒知名品牌皮鞋的情况,销售范围涉及全国。
随即,栖霞区公安分局从网保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及甘家巷派出所、迈皋桥派出所等单位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在市局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分局网保大队、治安大队对这两处窝点采取了严密监控。
通过观察,这伙人异常谨慎,经常在夜晚或者早晨进货、发货,而且选择在偏僻处租用民房作为仓库。
两窝点查获500多万元假名牌
2月22日,经过近一个半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决定收网。
当晚,民警来到迈皋桥老街的一处窝点,随即冲了进去,屋内的景象让民警吃惊,各式各样的“名牌”鞋子挤满了屋子,经过清点,屋内共查获假冒金利来、梦特娇、百丽、千百度、KISSCAT等十几个名牌皮鞋2700余双。此外,现场还有11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正在清理货物、办理快递送货等,涉案案值200余万元。
第二天,专案组又来到了迈皋桥某小区内的一处窝点,查获假冒阿玛尼、达芙妮、骆驼、百思图、NINE WEST等十六个品牌的皮鞋4000余双,抓获嫌疑人19名,涉案金额近300余万元。
经过审查,此案的主犯董某,安徽人,在南京已经20余年,一直以小本经营为生。去年,董某偶然发现在网络上开设虚拟店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便动了心。很快,他就在淘宝网上申请了一家店铺,销售假冒的阿玛尼、达芙妮、骆驼、百思图等知名品牌的皮鞋、皮靴,短短三个月售出了609双假皮鞋,销售总额近18万元。而在另一家网店,3个月内售出了678双,销售总额达137152元,并流向全国各地。
滚雪球般开设了100多家店铺
据董某介绍,他所销售的鞋子中,一双正品的骆驼鞋,市面价在近1000元,而他从外地的大市场进的假货,价格只要几十元,随后他在网店上以1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
董某又连续开设了十几家网上店铺。在发现这里面赚头很大后,董某又动员自己的亲戚,其中有很多都是夫妻俩一起干,而亲戚再动员他们的亲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
为了博取客户的信任,董某在其经营的这些假皮鞋网店上,标注的都是“专柜正品,假一赔十”。此外,董某要求员工,如果客户说发现这是假的,先说这是真的,如果客户坚持说是假的,可以跟他调换。就这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董某团伙成员网店越开越大,截至被警方抓获时已共开设了100余家店铺,而货源都是从董某那里来。
据董某介绍,有时候他们来不及从外地发货,也从网上购买,买来后再卖出去,赚取差价。大半年下来,董某相继投资了几十万,本想着稳稳地赚钱发大财,却不料被警方抓获。目前,董某等19名嫌疑人已被栖霞警方以涉嫌销售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通过网络购物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是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制假、售假者的纵容。
同时,警方也正告那些已经或即将在网上开设店铺的经营者,无论是现实销售还是虚拟销售,都必须遵守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刑法》对此有严格规定,任何企图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徐宁栖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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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权举证难
“电子取证”法规有望出台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壮大,网络购物维权时的举证难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各界关心的热点。据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收到有关网络购物的投诉多达1200余件,是2009年投诉量的近1倍。但真正转送工商等部门处理的仅有20%左右,其主要原因就是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消费者在维权中,能提供购物网站的消费记录等电子凭证,但在现行法规下,这些电子凭证却不在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列,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此,科技部现代服务业专家组副组长柴跃廷教授指出,目前我国尚未有电子合同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时举证难的问题。
两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还透露,为了打击网络交易中的各类侵权行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制定有关网络交易“异地查处”和“电子取证”的法规。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