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校长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
2012年12月25日 07:00:28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上午,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在其中为义务教育的校长提出了60条要求,包括要求做到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等。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是教育部继幼儿园、中小学等教师专业标准发布后又将出台的一项重要标准。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导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六方面提出了60条要求。
在领导课程教学方面,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建立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不片面追求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
师德仍是校长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校长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校长专业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中小学的正、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另行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长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和校长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养培训的机构要将校长专业标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将校长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标签:义务教育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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