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本网策划的“重建社会信任,中国红十字会需要做些什么?”的一项调查显示,至今只有27.3%受访者对中国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或“红会”)持正面印象;而96.9%的受访者希望通过立法强制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本调查由“清研咨询”和“优数咨询”通过自主研发的调查系统对实名制样本组随机发放问卷展开,共收回1070份有效问卷。受访者集中在25-39岁年龄段,大学本科学历占六成。65.2%受访者居住在北京、上海或广州。
红会为何走不出“郭美美”阴影
2011年6月下旬,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在微博上的飞速蹿红,一度令红十字会的公众信任度跌至谷底。本次调查显示,有98.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知道“郭美美事件”,并因此开始注意观察红会此后一系列慈善行为。
“今天回过头来看,‘郭美美’对推动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及政府机构的改革具有很大的正面推动作用,”舆情分析专家祝华新告诉记者,“她的另一个意义在于,还把社会公信力危机触目惊心地呈现在公众面前,给予社会共同疗治信任伤疤的契机,虽然直到今天还未痊愈。”
红十字会2011年底公布的调查报告认定,“郭美美本人与红会及商红会无关,其用以炫耀的财富也与公众捐款或项目资金无关。”红会同时承认,商红会的确管理混乱并与商业机构存在利益关联,并通过撤销商红会为事件调查画上句点。
但红会并未公开商红会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并对媒体质疑态度的回应表现不积极。本次调查显示,有77.5%的受访者表示红会在“郭美美事件”调查过程中“表现糟糕”。祝华新认为,没有指明商红会的利益相关方及对其实施问责是红会在处理过程中最大的失职。
今年4月下旬,时任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新闻发言人王永透露,红会愿配合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但这一说法很快就遭到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的否认。记者了解到,社监委6月9日将开会讨论是否重启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
从“郭美美事件”开始,红十字会陆续展开一系列“自救行动”以挽救自己遭遇的信任危机:引入国际红会的自我评估工具,对总会和省级红会进行组织能力评估;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建立捐赠信息发布平台,并邀请社会人士组成社会监督委员会等。
但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红十字会两年来的改革努力似乎还未奏效。而近段时间连续爆出的部分社监委委员与红会存在利益纠葛的传闻,也令多数公众继续选择站在负面新闻这一边。本次调查中,“负面新闻不断、形象不佳”、“捐赠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仍是红十字会留给受访者最深刻的两种印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红十字会社监委委员、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对本网记者说,“信任破坏起来很容易,恢复起来很难,红会系统要重拾公众信任,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75.7%受访者认为“透明且易得”至关重要
调查显示,有68.2%的受访者指出,“信息公开不透明”是红十字会出现信任危机最主要的原因;而75.7%的受访者认为,“透明且易得”的信息公开形式对慈善组织至关重要。
“信息公开透明是树立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度的基础。”邓国胜表示,虽然红会在四川芦山“4.20”地震中的信息披露程度有所提升,态度也更为开放,但距离公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信息查询平台还亟待完善。
调查取样的1070位受访者几乎都曾经向慈善组织捐过款。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捐款之后最想了解的是款物流向,包括善款用在哪里、捐赠是否有效果、定向捐赠是否执行以及哪里可以查询到捐赠信息。
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于2011年7月底上线试运行,可以查询2010年1月11日以来向红会总会的捐赠信息,但上线之初就被发现存在捐款时间误差、同名同姓无解释、只有10万元以上捐款才可查询使用情况等问题。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此前表态,将用三年时间完成捐赠信息系统查询平台的建设。她还透露,红会信息公开的难点主要在于“信息化建设不足,大部分地方红会除网站外基本没有其他应用系统,专业化人才也基本没有”。
祝华新认为,应该正视红十字会近两年在信息平台建设上的努力,“红会已经是政府机构中做得比较不错的了”。另据人民网舆情统计,对于几乎所有的负面新闻,红会都会在24小时内予以回应,红会领导对待批评的态度也比许多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更为正面。
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有96.9%的受访者希望通过立法强制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这与不少业内专家的看法一致。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唐昊就认为,目前中国慈善领域缺乏一部统一的法律,也缺乏对信息不公开的问责规定,仅是《指引》《意见》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作用非常有限。
“现有法律法规在规范红会系统信息披露方面明显不足,很多规定只适用于基金会系统,而目前红会和慈善会两大系统尚缺乏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因此,邓国胜建议《红十字会法》尽快修订以填补法律空白。
红会机制创新如何起步?
本次调查中,有24.9%的受访者认为红会陷入信任危机与独立程度低有关,也有25.3%的受访者希望红会能借此进行体制改革,脱去政府机构的身份,变身民间社会团体。
在今年4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上,修改《红十字会法》被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视情况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红十字会总会现有人事编制在1996年得以确定。由当时的组织部、人事部公布的《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中国红十字会是行政色彩浓厚的机构,还包括3000家左右的地方红会,对于一个如此复杂而庞大的机构而言,改革牵涉多方利益,并不容易。”邓国胜认为,与中国其他的改革领域一样,红十字会的改革也只能是渐进式的。在红会总会“步履蹒跚”的情况下,地方红会可以首先迈出“去行政化”的步子。
邓国胜解释说,“去行政化”并非简单理解为红会从此与政府无关。事实上,各国红会都在坚持独立的基础上,与本国政府保持着密切联系,甚至主要资金都来源于政府资助。“去行政化”的精髓在于,不仅是取消行政级别、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而且是依照人道救援机构自身的运作规律,完善治理结构,依法自治,“中国可以在东南沿海发达城市率先行动”。
祝华新则认为,立足于机制创新对于红会未来转型更为现实。无论是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红会都可以着手机制再造,将行政运转模式由封闭转向开放,充分借助第三方的监督力量与公众积极对话,并充分运用市场化的管理手段提升工作效率。
无论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最终朝着哪个方向进行,调查中有58.1%的受访者希望红会改革“不要暂时做样子”,而是真正提升官办慈善组织的廉洁度和信誉度,以自身的切实改变弥补自“郭美美事件”以来公众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信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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