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违法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人员28人中,城管执法人员多达16人,其中3个区的4位城管局长被查处,城管系统成为违法建筑领域案件集中高发地带。
《法制日报》记者从9月23日召开的海口市城市管理年推进大会上获悉,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违法建筑领域案件28件28人。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查办的28名违法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人员中,以贿赂罪惩处27人,以玩忽职守罪惩处1人。另外,违法建筑领域案件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执法人员,尤其是城管部门执法人员,28人中城管执法人员多达16人,城管系统成为违法建筑领域案件高发地带。
从海口市查办违法建筑领域案件情况来看,涉案人员有海口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区城管局局长、区分管违法建筑的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城管队员、街道办负责“五大工程”的城管办公室主任、镇干部、村干部等各种工作岗位的干部,且多为串案、窝案,共查处该类案件串案、窝案21件21人。
权钱交易是城管系统案件的惯有犯罪形态,而基本上都表现在城管人员直接或间接收受违建业主钱财后,放任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在违法建筑领域案件中,存在一定行贿受贿中介,即执法人员与违法建筑业主之间通过职业掮客收受贿赂。
在海口龙华区城管特勤南中队队员严某受贿案中,严某以某烟酒行作为固定窝点,每次跟中介联系好后,行贿人直接将现金送到烟酒行处,由严某负责分配使用。整个过程,行贿人和受贿人都没有见面。
“违法建筑领域案件的产生直接导致政府拆迁工作压力增大。”一名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违法建筑还直接损害了周边居民通风、采光等切身利益,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在龙华区城西镇镇长王某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中,由于王某违法收受违法建筑项目股东4万元,严重失职,导致该项目在没有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任何手续下同意立项报建,造成政府花费570万元拆除该项目,并给周边群众的生活带来影响,社会影响恶劣。
据了解,海口有关部门将加大查办违法建筑领域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整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充当违法建筑保护伞、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自建或参与违法建设又不自行拆除等案件;严厉查处违法建筑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和利用违法建筑牟取非法利益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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