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39. 强化污染防治。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要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美丽乡村。(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林业局、气象局、能源局、海洋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40.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今年能源消耗强度降低3.9%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2%。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鼓励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开工一批水电、核电项目。加强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采与应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展清洁生产、绿色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生机勃勃的朝阳产业。(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统计局、能源局等负责)
41. 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今年安排500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环境保护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气象局、海洋局、质检总局等负责)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42. 加强法治政府和创新政府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法制办牵头)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改革。(财政部、法制办等负责)
43.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所有公务员都要以人民利益至上,廉洁奉公,勤勉尽责,真正当好人民公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牵头)
44.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负责)“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财政部、国管局、外交部、审计署等负责)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负责)加强行政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察部牵头)加大审计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今年要对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署牵头)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监察部、审计署负责)
45. 加大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是人民政府,所有工作都要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十一)加强民族、宗教、国防、港澳台侨、外交工作。
46. 继续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国家民委牵头)
47. 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局牵头)
48. 继续加强侨务工作。团结海外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发挥侨胞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的独特作用,使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凝聚力不断增强。(侨办、外交部等负责)
49. 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日常战备和边防海防空防管控。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坚决完成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维和护航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外交部、海洋局、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质检总局等负责)
50. 支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和发展。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大力发展经济、有效改善民生、依法推进民主、维护社会和谐。进一步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作,促进港澳自身竞争力提升。(港澳办牵头)
51. 拓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全面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九二共识”,维护一个中国框架,巩固增进两岸政治互信,促进经济融合,推动交流合作,开展协商谈判,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维护骨肉情谊,凝聚同胞心力,为建设中华民族美好家园、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台办牵头)
52. 务实、开放做好外交工作。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周边外交,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决不允许开历史倒车。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与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深化同各大国战略对话与务实合作,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国关系。办好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积极参与国际多边事务,为解决全球性问题和热点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切实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外交部牵头)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工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集中精力,扑下身子,着力谋发展、抓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国务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一把手要负总责。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注重工作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强化公开,引入第三方评估,接受人民监督;要勇于创新,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做到年中重点抽查,年底集中督办,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要着眼于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做到令行禁止。国务院办公厅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促和汇总报告,对重点任务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国务院
2014年3月24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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