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腿放到男子腿中间。
昨日,公交公司把相关不文明乘客行为的几段录像,传至本报,希望乘客们在乘车时,遇上不文明行为时,随手拍下,对不文明行为曝光。
有光膀子的、有扛着自行车上公交的
昨日下午,郑州公交公司的樊玺女士给本报送来了几盘录像带,“录的都是不文明行为”。
第一本录像带是在6月26日100路公交车上拍下的。当日下午两点左右,一名“膀爷”上了公交车,他把短衫搭到肩上,站在投币箱边。车长让他把衣服穿上,男子就是不穿。车长把车停下来劝说:根据相关规定,光膀子不能乘公交,否则下车。其他乘客支持车长的行为,这名“膀爷”最终穿了上衣。
第二本录像带是在72路公交车6月27日录下的。当日下午3点左右,一对情侣坐在车门边。在众目睽睽下,穿着裙子的女子把右腿抬起来压到男子的双腿间。“车长说,当时两人不停亲吻。”樊玺说。
第三本录像带也是72路公交车上拍下的。一名男子把自行车强行推到了公交车上,说下车后还有一段距离要走,带自行车上公交为了下车方便。
遇上不文明行为时,随手拍下
樊玺介绍,除人人皆知的车厢内禁止抽烟、不乱扔果皮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外,《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第三条第二款还规定:赤膊者、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禁止乘车;第八款规定:禁止携带犬只(盲人携带导盲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等动物活体乘车;第七条规定:重量超过30千克的物品,体积超过0.2立方米(即长、宽、高各0.6米)物品或长度超过1.8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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