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作为省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和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员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出资人定位,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探索符合国企实际的改革发展新路子,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国资监管新体制,全省国有企业的运行质量、效率和绩效日益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国有企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这十年,我省国有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高,整体营运绩效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屡创历史新高,许多企业已发展成为行业内的排头兵、领头雁。目前省属企业中已有4家“千亿级”企业,其中物产集团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能源集团、交通集团资产总额均超过1500亿元,杭钢集团营业收入也超过1000亿元。有7家省属企业进入中国企业500强,物产集团连续3年进入世界500强。
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明显优化。这十年,我省国有企业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主业发展,培育优势产业,鼓励做强做大,压缩管理层级,促进了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和主营业务的“三个集聚”,构筑了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2013年末,省属企业的户均资产总额达到了410多亿元,是2004年的5倍多;分布在能源、交通、商贸物流等基础和优势行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占省属企业总量的85%以上。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深入推进。这十年,我省国有企业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实施重组整合、产权多元化、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举措,激发了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省属企业本级有10家进行了合并重组,3家引进战略投资者,3家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1家实行清算解散。通过改革,省属各级企业产权多元化比例已达到74.5%,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同时健全了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转换了企业运行机制。
四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这十年,全省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形成特色。全省11个市均组建了国资委,57个县(市、区)组建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初步形成全省三级国资联动的组织体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形成了以7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监管制度体系,使国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初步构建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形成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机制。
五是国资国企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这十年,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坚持加强队伍自身思想、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将“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职责使命内化为自觉行动,践行了“创新、守信、强企、惠民”的国企核心价值观,培育了“服务国企、忠诚国资、永葆清廉、追求卓越的国资文化,凝聚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尽管这几年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我省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国有经济呈现了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据统计,2013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9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34亿元,其中净利润505亿元,年末资产总额35679亿元,净资产14767亿元,分别是2004年的2.8倍、2.7倍、3.2倍、5.3倍和5.8倍。与全国兄弟省市地方国有企业相比,上述指标分别排在第7、第5、第4、第5和第3位。
以上我省国有经济发展指标在全国的排位情况,总体上与浙江经济在全国的排位情况相匹配,这也是我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生共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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