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明生认为,总体来看,“常回家看看”入法还是对子女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起到了一定的倡导和指引作用,从立法上确立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保护和满足是督促和引导家庭成员更好的履行赡养老年人义务的必要手段。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仍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未能真切感受到“常回家看看”入法对其亲子关系的促进作用,因此,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年子女的宣传教育之外,家庭关系的辅导亦需要更多介入。
保健品欺诈不容忽视
老年人精神生活的缺失,无法从家庭成员中获得充足的精神依托和慰藉,只能寻求外界的支持。而这也是老年人在外容易受骗的重要原因。
在10000名老人中,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保健品的有6801人,占样本总量的68.01%,未用过保健品的有3199人,占样本总量的31.99%。在使用保健品的老年人中,保健品由子女购买的有2531人,保健品由自己购买的有2711人,保健品由亲友赠送的有1762人。
从保健品的购买渠道看,通过商场购买的有2304人,通过媒体广告购买的有1751人,通过公司推销购买的有1733人,通过网上购买的有726人。
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在商场购买保健品仍是老年人较为喜欢的购买方式,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商品咨询、导购服务等帮助,在较为自由和真实的购物环境下选购保健品。
现在许多保健品企业采用会议、服务、体验等营销形式,使得与之配合的直销也成为老年人选择较多的购买方式之一。
在卢明生看来,究其原因在于企业抓住了老年群体渴望得到陪伴、害怕寂寞的心理特点,通过将老人聚集起来,以讲座或娱乐活动的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能够更大程度上获得老人的青睐。另外,广告对老年人选购保健品影响也不可小觑。
从老年人对待保健品的态度来看,在万名老人中,有1375人认为确有必要,有1853人认为物有所值,有2746人认为价格太高,有1806人认为存在夸大或者虚假宣传,有2395人认为不需要。
卢明生表示,保健品营销方式的多样性,使得老年人的购买渠道同样多元,但由于监管不力,各类以欺骗形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的行为仍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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