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朋友到一家自助餐厅吃饭,取餐时,李女士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虽然没受伤,但1.8万元的玉手镯却断成了几截。李女士认为,餐厅地面水和油未清扫干净,导致她滑倒摔碎了玉镯,餐厅应赔偿。餐厅却认为,李女士摔倒时边走玩手机,没有看到打扫的提示牌,因此他们只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餐厅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女士3600元。
顾客
餐厅地面有油渍导致她滑倒
2015年11月25日中午,李女士和朋友一起到昆明市盘龙区一家自助餐厅就餐。李女士去取餐时,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了餐厅地板上,手上的玉镯也断成几截。
见李女士摔倒,朋友和餐厅店员把她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检查。身体并无大碍,但可惜的是,1.8万元买的玉手镯摔断了。
李女士认为,因餐厅地面上水和油未清扫干净,比较湿滑,导致她摔倒,摔碎了玉镯,餐厅应该赔偿她损失。
餐厅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将餐厅经营方云南海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玉镯损失18000元。
餐厅
顾客边走边玩手机未看提示牌
法庭上,该餐饮公司认为,李女士到餐厅取餐时,一边走一边玩手机,没有看到餐厅的提示牌,餐厅员工当时正在打扫卫生。而且事后餐厅员工第一时间带李女士到附近的医院检查。
该餐饮公司还提交了餐厅的一段监控录像,证明当时已放置提示标志,因李女士玩手机没有注意才摔倒。对此,李女士认可餐厅确实有提示,但她认为摔倒主要原因是地面有油渍,还提供了照片。
餐饮公司认为,他们负有一定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愿意承担20%的责任。
判决
餐厅尽到提示义务承担次要责任
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因低头看手机,未注意到地面上的水渍而摔倒,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餐饮公司应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餐厅地面湿滑时,设置了提醒标志,尽到了提示义务,对李女士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
据此,盘龙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家餐饮公司承担20%的责任,赔偿李女士财产损失3600元,驳回李女士其他诉讼请求。
-都市时报记者 林舒佳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