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实施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建立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形成了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新机制,使玉米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迈出了农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步伐。总体看,改革的效果好于预期。但近期围绕玉米价格下跌的议论也有一些,有的称我国玉米价格“一夜回到十年前”,有的宣扬玉米价格下降导致东北农民减收,“新春大集不再红火”“过年的鞭炮声都比往年稀了”等等。玉米价格下跌,的确对农民增收带来影响。取消临时收储后,个别地方甚至可能出现局部、阶段性的玉米积压,这些都需要引起注意。但对这些问题,必须放到改革的大背景中去看待。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实现了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大转变,扭转了近些年玉米价格不断提高、市场不断萎缩、库存不断增多、补贴和亏损不断增加的局面,使玉米产业从“死胡同”里走了出来。因此,这一轮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改革。
第一,建立起了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不仅玉米的总体价格回归到相对合理的水平,地区间、品种间、品质间的合理价差也开始形成,价格信号开始发挥作用。据监测,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和辽宁省等优势产区的玉米品质好、价格高,市场平均收购价在0.8—0.85元/斤;而处于第四、五积温带的非优势产区,玉米品质相对较差、价格较低,市场平均收购价在0.6—0.65元/斤,最高价差能达到0.25元/斤。这与临储政策下全东北几乎一个价,形成鲜明对比。
第二,形成了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过去玉米收储入国家粮库后就难以销售,不仅主产区向主销区的流通受阻,而且由于东北地区价格偏高,大量的华北玉米还倒流到东北,形成玉米市场的“逆向”流动。收储制度改革,终止了玉米向主产区的逆向流动,使东北玉米由“就地储”变成“全国销”,南北粮食流通市场活跃,极大缓解了过去库存高企、财政负担重等问题。秋粮上市以来,东北玉米的铁路运输量比上年增长5倍多,创出历史最高水平。
第三,激活了整个玉米产业链。随着玉米价格随行就市,深加工企业成本降低,产业上下游价格关系逐渐理顺,企业开工率持续回升,有些玉米深加工企业称“迎来了好多年都没有的春天”。目前东北地区玉米深加工开工率已接近饱和状态。玉米淀粉、酒精等加工品还出现出口大幅增长。一些企业已开始扩大产能,增强了主产区经济发展活力。
第四,提高了国产玉米竞争力。国内玉米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国内外价差大幅缩小,东北玉米运抵南方港口与进口玉米完税价基本持平,进口玉米价格优势不再,玉米及其替代品进口明显减少。据海关统计,去年我国玉米进口316万吨,减少156.2万吨,降幅33%;大麦、高粱、木薯和玉米酒糟等玉米替代品进口2237万吨,减少1515万吨,降幅达40.4%。
第五,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东北地区籽粒玉米面积同比减少2000多万亩,粮改饲、米改豆试点成效显著。特别是大豆,一改多年连续减少的态势,种植面积增加1000万亩左右。同时,玉米价格下跌,降低了养殖成本,生猪、牛羊等养殖业逐渐恢复发展,种养结合取得积极进展。
第六,保障了种粮农民的基本收益。2016年全国玉米均价为每吨1621元,比上年下跌341元,跌幅17.4%。价格下跌,必然影响农民种粮收入。据测算,2016年全国玉米每亩平均收益比上年减少16.6%。从东北地区的情况看,四省区自有土地的农民种植玉米的生产成本在0.65—0.85元/斤左右,2015年黑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玉米生产成本分别为0.62、0.66、0.82和0.88元/斤。2016年玉米的种子成本每亩平均下降0.3%,化肥下降6.6%,农药下降5.9%,机械作业成本增加5.7%,因此,2016年玉米的平均生产成本不会高于2015年的水平。农民卖粮收入加上直接补贴,较高的地区接近1元,与2015年大致相当;较低的也在0.8元以上,高于生产成本,自有地农民种玉米仍然是有账可算、有利可图,尽管收入有减少,但基本收益是有保障的。
对农民收入减少必须正确看待。既要看到,农民是弱势群体,玉米生产又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必须完善政策措施,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也要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收入出现一定的波动是正常的。近些年生猪、禽类、牛羊、水产等养殖业中,价格和收入的波动远远大于玉米生产。从国际市场来看,玉米收入下降是全球性的。2012年8月以来,美国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合约价格已由最高843美分/蒲式耳一路下跌,去年9月最低跌至301美分,最大跌幅超过60%。对这次改革中农民收入的变化,既要看到短期收入的减少,也要看到长期收入增长机制的建立;既要看到玉米收入的减少,也要看到结构调整带来的收入增加,看到养殖成本降低后畜牧业收入的增加,看到加工业发展带来打工收入的增加。
改革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个别农户种粮亏本的情况,这主要有两类农户。一类是受灾农户。比如,去年8月的“狮子山”台风,造成东北部分地区玉米倒伏减产、品质下降,一些农户出现生产亏损。对这些受灾农户,要给予必要救助和扶持,帮助他们解决好生活困难和春耕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再一类是租地成本较高的规模经营户。对这类规模经营主体,也需要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帮助他们渡过眼前的难关。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一场攻坚战,当前已经进入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要重视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防范风险,同时必须保持定力、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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