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自1月31日起,在全省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工作。
新增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 ,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和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暂不实行“技耗分离”,进行打包定价。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不得额外增设项目。
规范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种植治疗设计”“种植模型制备”等22个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限制23个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范围,在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不得收取“光合仪检查”“咬合重建”等23个口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费用;调整3个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类别。
制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确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3900元。各市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确定县级(含)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全省调控目标n值定为97。按照“诊察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药品费的总和。
调整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历史价格偏低的、以技术劳务为主的“激光口内治疗”等12个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价格,按原医保类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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