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公建民营”养老短板问题
2016年10月15日 09:46:05
来源:人民政协报
当前,我国呈现出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老年服务存在许多短板问题,突出体现在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上。投资建设上,养老院及社区养老服务房屋短缺,严重制约养老事业的发展。运营管理上,养老服务经营模式缺乏创新,一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条件好,但床位紧缺,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多数高耗低效;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小、资金缺乏,功能不全,经营困难。
为解决上述问题,补齐养老服务的短板,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一般有三种方式: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公办民营主要目的是提高存量国有养老资产的效率,民办公助是用少量国有资金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入方向。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利润微薄的养老服务项目,在财政实力较好的东部地区,采取“公建民营”模式,可以实现国有资本投资能力和民营资本运营机制的有机结合,应加快推进。为此,建议:
一、政府加强顶层设计,把解决养老房地产问题,纳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实现“公建民营”。在编制规划、项目土地招拍挂和产权移交各个环节体现“公建民营”的要求,形成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公建养老综合平台。
二、“公建民营”养老模式,主要体现以“公建民营”为平台,以“医养结合”养老为主体,辐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政府通过委托经营、租赁经营,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事业。一是整合国企、民企好的养老品牌资源,形成连锁经营,打造养老品牌规模经营集团。二是培育具有养老服务功能的物业企业,承担社区养老,与公建平台相对接。三是整合地区医疗资源,突出医养结合养老与公建平台相对接。
标签:
养老服务;民营;民间资本;民营资本;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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