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点名曝光5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人民网北京5月17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57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丰台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成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成军违规使用周末场演出经费、文艺汇演经费等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共计107.8万余元,支付临时工工资、补贴、保安服务费等共计62.6万余元。此外,成军还违规使用区文化馆长辛店分馆拆迁补偿款发放职工津贴补贴、福利等共计22.7万余元。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延庆区大榆树镇大泥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艳青、村委会委员王建勇、党支部原委员赵春龙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6月,胡艳青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开展参观活动,借机游览景区,花费总计2.78万余元(其中景区门票款4030元);王建勇、赵春龙在商议过程中均未提出反对意见。3人参加了旅游活动并签批费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天津市渤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郭志刚虚开发票、虚增物业费,用于发放福利等问题。经郭志刚同意,该院滥发各种实物福利合计69.47万余元、购物卡合计64.45万元,郭志刚个人领取2.1万余元;该院设置“小食堂”,用于违规公款接待,产生费用1.97万余元。为解决上述费用问题,该院使用虚假发票入账64.45万元,虚增物业费套取资金74.4万元。2017年2月,郭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河西区环卫局环卫二队队长高仲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至6月间,高仲国驾驶单位公车参加聚餐、足疗、洗浴等活动,并违规使用该车上下班、接送家人。2017年4月,高仲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市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处长马维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9月,该处超标准给37名干部发放值班费,共计13.59万余元。2015年2月,经马维林批准,该中心及所属6个基层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共计3.98万余元。2017年2月,马维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处党总支书记郝仲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原总队长张冀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3月,张冀威安排司机李某向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借用轿车一辆办私事,发生车辆维修费用5365元,经其签字同意,在总队报销。2017年3月,张冀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津天维移动通讯终端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12月,该公司虚开9.9万元培训费发票,经马强签字报销后,作为奖金发放给有关员工。马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马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赵长青为儿子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7月9日,赵长青在该县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宴请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同时,赵长青还存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赵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河间市尊祖庄乡环保中队队长白胜利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夕,白胜利违规接受其所监管企业赠送的节礼。白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开滦集团范各庄矿业原综采二队党支部书记贾忠操办亲属丧事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6日,贾忠为其岳母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贾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务队副队长于新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中旬,于新河以打电话等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同事等参加其子“百日宴”,违规收受礼金共计8850元。2017年1月,于新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张显忠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8日,张显忠在操办女儿结婚事宜中,安排工作人员通知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万余元,当晚在某宾馆举办12桌酒席,宴请单位人员及亲属,其中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有12人参加,另有34人未参加但送了礼金。2017年3月11日,张显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乌拉特中旗气象局局长魏祥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利用专项业务经费等资金,在元旦、春节为职工发放现金及服装,共计支出47.51万元。2017年2月,魏祥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沈阳市大东区绿化养护管理所原所长王霞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王霞利用单位加油卡先后5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合计花费1250.13元。王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榆县残联原理事长李廷军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6年1月至11月,通榆县残联在当地两家饭店共发生招待费1.9万元,应李廷军要求,这两家饭店虚开21张图书发票,经李廷军签批后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变相核销。李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宝清县青原镇永红村村委会主任张利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8日,张利借买楼之机,在本村礼堂宴请400余人,收受礼金12.28万元。张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盛文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端午节前后,盛文庆违规购买1万元糕点预付卡,给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发放福利。同年夏天,盛文庆采用重复列支高温费方式,给员工多发高温补贴合计4.72万元。此外,盛文庆还在2017年春节期间收受业务单位所送烟酒合计7380元。2017年4月,盛文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应县教育局副局长潘文新违规用公款送礼等问题。潘文新在担任宝应中学校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先后7次采用虚构教师加班费手段,套取公款合计13.06万元用于送礼。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将收取的学生借读费、复读费合计439.9万元设为账外账,并从中支出233万余元用于购置车辆等开支。潘文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并存在多次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5日,潘文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常山县同弓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丁乐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月,丁乐喜在县城某酒店操办乔迁宴,宴请对象中有管理和服务对象12人,违规收受礼金1.08万元。丁乐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原局长王德运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2月14日、15日,王德运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共计1670元。王德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万涛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12月15日,万涛带队到村卫生室进行公共卫生检查时,中午违规接受村医私人宴请。万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阜阳市颍州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振军违规为儿子举办婚宴问题。2015年10月22日,潘振军在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000元。潘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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