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三明市梅列区洋溪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邓丽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12日,邓丽娟以争取工作指导为由,在三明市区某饭店宴请区委组织部干部翁某,并邀请了翁某妻子等无关人员参加,消费金额767元。同年9月,该笔费用以接待上级考察工作名义公款报销。2017年3月,邓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款吃喝费用;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厦门市海沧区疾控中心主任叶曦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3月,叶曦按规定完成对其办公室的整改。2016年下半年,叶曦又私自对其办公室进行改造,超出标准面积6.2平方米,导致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2017年2月,叶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婺源县紫阳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汪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紫阳镇政府超标准发放岗位津贴1.7万余元,超范围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贴2.5万余元。汪斌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经理张晓聪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6月,张晓聪组织吉安地区新华书店部分经理外出旅游,由民营书商王某某支付相关费用2.783万元。调查期间,相关费用已退还王某某。张晓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南昌市西湖区卫计委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张爱民等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张爱民和干部邬元南、卫生监督所所长万莉莎,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金额分别为585.95元、814.94元、490.55元。张爱民、邬元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万莉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南下冶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春节前,该村违规用集体资金给党员发放花生油、大米等福利,共计花费9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闫家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吴庆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4月,吴庆华连续在周末或假日,驾驶公车接送孩子参加课外培训或办理私事。2017年1月,吴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华县档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勇大操大办女儿婚礼问题。2015年12月,张勇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操办女儿婚礼事宜,并安排局办公室主任按其拟定名单通知单位同事和其他人员参加婚宴,违规收受礼金7.79万元。2017年2月,张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兰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军违规用虚假发票冲抵招待费问题。2015年9月,王建军违规以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广告制作等名义虚开4张票据共计3.3万元,入账报销用于冲抵之前招待费等开支。2017年4月,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园林队重复发放奖金问题。该队时任专职副书记李改平主持工作期间,在已发放上年度有关奖励奖金情况下,重复向33名工作人员发放11万余元。初核期间,工作人员主动退缴违规所得。李改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2016年5月9日,省委巡视组发现该局局长朱丹平办公用房超标10.04平方米,纪委书记程华强等另外4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也存在超标问题。8月16日,该局对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进行整改,但整改后仍有部分办公用房超标。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常德市武陵区审计局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4日至6日,该局以公务活动为名,组织本单位干部变相公款旅游,开支1.5万余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深圳市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江鹏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中秋、春节期间,江鹏飞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2万元。江鹏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局原副局长龚存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至7月,龚存定公车私用43次,违规停放公车7次。龚存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河源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丽颜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等问题。张丽颜违规将个人私车开支费用共1.9万元在单位报销;同时,她还在乱发补贴等问题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张丽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该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补助16万余元,违规发放交通补助8万余元,违规发放春节补助2万余元,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用于私人消费,金额共计82万余元。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苏立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吕若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主任黄安珠、原副调研员李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丽华、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黄美红进行诫勉谈话,违纪款被收缴。
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洪街道国凯社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该社区以党支部名义组织活动期间,绕道游览风景区,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4257元。党支部书记邓余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广西金融投资集团百色办事处田东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总经理何政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18日下班后,何政福擅自驾驶公车前往南宁赴私宴,并于19日返回途中撞上高速公路隔离带,致使车辆受损,维修费用共计2万余元。何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其本人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万宁市大茂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纪明江等人重复发放和领取补助问题。该镇征地工作组成员重复多领取补助共计2万余元,开支审核人为纪明江,审批人为时任红石村委会主任吴清燕,考勤人员为红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纪亚梅。其中,纪明江多领取3200元,吴清燕、纪亚梅分别多领取500元。2017年3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魏昊然公车私用等问题。2015年2月至10月,魏昊然先后4次使用单位公车处理私事;魏昊然先后2次因私入住服务对象酒店,消费金额952元,费用由酒店承担。2017年3月,魏昊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正在追缴中。(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秀山县溪口镇苗龙村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3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陶池、时任村委会主任龙通游组织村干部到某景区游玩,产生费用共2300元,事后用本村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报销。2017年2月,陶池等人退赔相关费用。2017年3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万源市城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出纳孙欣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11月,孙欣到海口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原定16日至21日,18日培训提前结束,19日至21日,孙欣私自逗留三亚游玩,22日才返回万源。24日,孙欣在单位报销旅游产生住宿费640元。孙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由个人承担。
2.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盈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5月6日,王盈良将警车停放在公路边,到羌家大院参加朋友儿子婚礼,造成不良影响。王盈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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