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有两种参与途径
2018年11月12日 08:30:19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1月11日消息,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FGS@saic.gov.cn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11月11日
标签: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沈正玺
热点新闻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疫苗管理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科学家用人和羊驼抗体研发疫苗 可预防几乎所有流感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强化疫苗监管 新增6个疫苗条款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