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今天对外公布,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印发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由文化和旅游部印发,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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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网络文化责任编辑:张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