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3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相关解读文章中表示,《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修订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办法》的修订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的重要举措,对持续深入推进体育赛事活动“放管服”改革、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现行《办法》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在《办法》的基础上,体育总局联合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6月24日,《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有37处涉及“体育赛事”或“体育赛事活动”,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2022年4月,体育总局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在完成《办法》修订稿的起草工作之后,又征求了全国体育系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最终形成新修订的《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共8章64条,较修订前增加1章17条,修订后的8章为:总则、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法律责任、附则。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负责人的解读,《办法》的具体修订内容涉及增加行政许可、完善赛事组织、健全服务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按照《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中有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办法》增加了一章“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明确了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规定。在完善赛事组织方面,《办法》建立了健全赛事活动“熔断”机制,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启动“熔断”机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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