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层岗位月薪15000元起、双休五险一金、正式在编定向安置、10月统一入职……”近期,有媒体报道,社交平台上有多条冠以“郑州胖东来火热招聘”的招聘图文大量传播,引发求职者咨询报名。随后,河南省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这些通过网络媒介发布的均为虚假招聘信息,目的是诱导求职者交纳各类费用,通过不法手段牟取私利。
又到一年毕业季。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270万人,同比增加48万人。面对毕业生规模持续攀升的新形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更好就业创业。然而,随着求职季到来,一些不法分子开始蠢蠢欲动,“花样翻新”各类求职陷阱,侵害求职者合法权益。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多起各地出现的虚假招聘典型案例,广大求职者在“避坑”的同时,应增强法律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毕业生警惕“招转培”陷阱
原本是满怀期待去面试,却发现面试官在极力推荐一个“包就业”的付费培训课程,这究竟是机会还是陷阱?
发生在江苏省的一起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2025年6月,一名求职者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批改作业”“视频剪辑”等兼职招聘信息。在联系该公司面试后,公司以求职者“不具备入职技能”为由,诱导其签订《教育学习协议》,约定分12期支付4500元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将推荐至兼职平台接单。求职者在参加几天培训后认为课程质量差,便提出解约,遭公司拒绝,并被索要违约金1125元。后经查实,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资质,长期通过某社交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参加培训并交纳费用。对要求解约的学员,该公司会通过短信通知、发送律师函等手段追索违约金。
最终,属地人社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清除已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同时,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办学、罚款等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起案例揭露了“招转培”类违法行为的典型运作模式——不法机构先以高薪、零经验、包就业等虚假招聘信息为诱饵,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各类网络招聘平台多渠道引流。此后在面试中刻意否定求职者能力,以此制造焦虑,并以培训上岗为借口收取费用,甚至诱导办理培训贷。最终,在求职者签订不平等培训合同以规避劳动关系后,提供劣质教学或不兑现就业承诺,求职者“钱岗两空”。
在此类案件中,所谓“培训”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形式之一,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取得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这些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却客观上实施了应由民办学校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提醒,此类“招转培”案件求职者多为高校毕业生。求职者须高度警惕“零经验入职”“带薪培训”等求职陷阱,坚决做到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不办理任何不明贷款、不签订非劳动合同类的不合理协议,遇到强制培训等情况,及时依法维权。
招工不得扣押个人证件
实践中,遭遇“想入职先交钱”情况的求职者并不鲜见,除了以职业培训为名外,不法分子会“巧立名目”,编造各种理由骗取求职者钱财。
江苏省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葛某等人在部分网络招聘平台发布招聘搬运工、叉车工、分拣员、装卸工等信息,给出的工资待遇很高,只要有求职者找上门来询问,不管对方是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都会承诺找到合适的工作。随后诱导求职者进行线下面试,并与求职者约好在某物流园附近等地点面试。葛某等人会分别扮演招工中介、用工单位负责人等角色,以从事的物流搬运等工作易造成人员受伤和物品损坏需购买保险为由,要求求职者入职前先交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险费,“中介”则承诺如果3天之内求职者不做这份工作,保险费全退,做满20天,公司报销保险费。葛某等人以此骗取“保险费”共计13500元。最终,属地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决葛某等人四个月十天至六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案例是一个典型的以“高薪低门槛”为诱饵、以“入职收费”为目的的招聘陷阱。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切勿轻信网络中介承诺的高薪待遇与优厚福利。此外,若对方要求在马路边、停车场、偏僻路段等非正规场所进行“面试”,或以各类名目收取费用,极有可能是“黑中介”诈骗,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押金等各种理由向求职者索要钱财外,还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以办理入职手续等为由扣押求职者证件。
某高校毕业生与山东省淄博市某艺术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入职该培训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该学校以办理入职手续须核对相关证件为由,要求其提供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扣押证件拒不归还。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规定。属地人社部门依法责令该培训学校立即退还扣押证件,并修订学校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应强化法律意识,拒绝“潜规则”,若遇扣押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业态群体已成新目标
当前,随着新业态劳动者不断增多,不法分子盯上这一群体,“量身定制”招聘陷阱。
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佘某某等人成立南京某配送有限公司和南京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公司伪造“货拉拉”品牌进行门头及内部装饰,营造正规运营假象,在未实际开展仓储及运输业务情况下,以某配送公司名义在招聘App上发布高薪招聘货车驾驶员的广告吸引求职者。公司工作人员在交谈过程中虚构具备稳定货源、固定线路和保底收入等信息,承诺为求职者优先安排业务、保障收入稳定,诱骗求职者以高于市场价约3万元的价格购入车辆,以此赚取差价。求职者购车后,发现公司所谓安排业务仅为零散派单,此前承诺保底收入等均无法兑现。当要求退车时,公司以“未服从调度”或“购车时间短”为由认定违约,收取违约金或代运营费用,进一步侵占求职者财物。今年2月,属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招聘陷阱主要受害群体为从事货车驾驶、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位往往通过伪造知名品牌,以“稳定货源”“优先安排业务”等虚假承诺为诱饵,骗取求职者财物。对此,求职者要警惕“高薪诱惑”,与招聘单位沟通时,务必确认工作内容、货源保障、收入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信息,切勿轻信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协议,留存相关证据。
在此类陷阱中,有的公司会先让求职者交纳几万元保证金,此后以派远单、少派单等方式,迫使司机主动“违约”,并强行扣留保证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求职中,若对方以购车、押金等名义要求转账,要坚决拒绝。一旦发现招聘信息虚假、自身被骗,要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招聘广告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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