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这些内容实际上构成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成为党中央对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要求的宏观战略思考,当然也是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微观具体指导。因此,在工作实践中,首先要从理论上搞清楚这个系统几个层次的内容及其联系,其次是选择合适的路径。
一、共同富裕的理论认知
共同富裕必须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促进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关于在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之间基本关系的理论讨论已经进一步明确,浙江必须把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任务有机融入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浙江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并提出,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等。
二、推动共同富裕的路径把握
“与”字型的浙江经济开放发展理论模型,比较完整地呈现出浙江城市群、产业群和产业走廊分布的空间形态格局,同时也从某种角度体现了浙江对外开放和实现省内共同富裕的两大重点。经过几年努力,“与”字中去掉上下两横的鱼钩形,表现出浙江从杭嘉湖经宁绍再至台温的产业发展格局,特别是以杭州、宁波、温州三大城市为主体的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和产业走廊已基本成型。进入新发展阶段,就需要根据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促进共同富裕的新要求,突出解决好这个理论模型中上下两横所强调的两个重点环节。
第一是紧紧围绕和依托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实行深度融合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同时通过“一带一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的有机结合,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第二是高度重视浙西南地区发展,进一步加大区域协调发展力度,积极促进丽水、衢州等地区的发展,解决好省内沿海和山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创造条件。
“与”字的上下两横就是强调要重点解决这两个问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浙江“与”字型经济开放发展理论模型,实际上也蕴含了高质量发展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间互相促进的关系,凸显了解决好高质量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共同富裕的协调性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性。在这个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具体的工作路径就是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与农村城镇化。通过两者的互动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共进。
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近年来浙江已经形成了一些总体思路。如,利用浙江拥有货物吞吐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的宁波舟山港和全球第一大小商品市场义乌的有利条件,把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联通起来,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国际先进要素,为浙江发展引进各类创新资源,同时依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平台,构建高质量区域产业集群,形成面向内需市场的区域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体系,打造独立性与开放性结合、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兼备的全球产业链体系,促进浙江产业高质量发展。在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全球贸易、拓展全球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产业的自主研发和本土布局,突破浙江产业链的核心技术瓶颈,等等。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落实新发展格局的具体布局。由于新发展格局主要依托城市体系来进行,需要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全域创新支撑共同富裕机制,构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强化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构建品质消费普及普惠促进体系。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扎实开展扩中提低行动,构建大社保体系,探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和税收征管改革,健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等任务,都可纳入到这个领域来把握。
促进农村城镇化。现在,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从过去40多年高速增长阶段进入到增长速度相对放缓的阶段。浙江省也不例外,过去40多年城镇化进程狂飙突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到70%以上。当前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更加强调以人为核心,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正好抓住了实现农村与城市共同发展、农民与市民共同富裕的“命门”,因此浙江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抓住农村城镇化这一重点。
城镇化虽然是一个非常复杂、受各种因素影响的进程,但其主轴还是表现为一个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演进过程中,劳动力不断从农业转移到工业、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过程。浙江城镇化的实践已经证明,城镇化水平进一步,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一截。因此,要遵循工业化与城市化、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的规律,积极探索农村城镇化的多种模式,因地制宜,让农民成为城镇化的主体,解决农民的市民化问题。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通盘放在城镇化建设上来推进。同时进一步认识信息化的重要性,在信息化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化,消除数字鸿沟,借助信息化的力量着力解决医疗、教育、体育等领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也是共同富裕的要求。
去年,浙江省已出台《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六个方面的重要任务。浙江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又进一步提出,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大力实施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健全“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共富机制,创新完善“山海协作+飞地经济”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可以肯定,城镇化作为这些工作的基础,必然会为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重要贡献。为了促进城镇化过程,建议浙江设立户籍人口城市化率的控制性指标,与“十四五”时期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的指标相配合。
【作者为浙江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大湾区双循环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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