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原市长助理兼对外贸易公司经理、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徐立平,在任职期间贪污公款372万,并疯狂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6449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近日,徐立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据调查,徐立平在1996年到2000年9月,以对外贸易公司名义委托他人为赴俄罗斯等国旅游贸易人员代理出口货物,收取委托代理费,共获利800余万元。徐立平伙同妻子张秀英采取不入账的手段,将这笔款项存入个人储蓄,除一部分用于绥芬河市驻京办的正常经费支出外,剩余款项兑换成45万美元,合计人民币372万多元,汇入国外自己私人账户据为己有。案发后,这笔款项被全部缴回。此外,在1997年3月至1999年5月,徐立平还直接或指使本单位职工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15份,虚开金额达7.8亿元之多,使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6449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近日,徐立平因犯贪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此前,绥芬河市纪委已经给予徐立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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