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4日发布的信息称,《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目前已取得重要进展。
据介绍,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工作会议2日在北京召开。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会议上说,200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启动《反洗钱法》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了起草工作。
周小川说,针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存在上游犯罪范围过窄,洗钱罪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同步开展了修订《刑法》洗钱罪规定问题的研究。
据介绍,制定《反洗钱法》以及修订我国《刑法》洗钱罪规定,不仅是国内反洗钱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迫切要求。立法工作将反映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借鉴国际反洗钱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满足国际标准的反洗钱法律规范。
而其他规章制度也在根据当前形势作出相应修订。2003年初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两年来,有力推动了我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但随着反洗钱工作的逐步深入,三项规章的局限性逐步显现,难以适应反洗钱工作的发展要求。
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力量对三项规章作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规章将着重强调反洗钱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注重在实施洗钱预防和控制的同时,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成本。为积极履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职责,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还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启动了证券、保险业反洗钱规章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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