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昨天,广州市纪委透露,由市纪委组织起草的《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近日印发全市。该意见提出了广州反腐的时间表。
公务员必考反腐内容
《具体意见》提出,2005年起,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晋升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和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考试试题中,均应包含反腐倡廉方面内容。
另外,每年举办一期普法教育培训班,使全市局级领导干部长期接受法制教育。
利用网络阵地加强反腐倡廉
《具体意见》提到,应建立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每年召开反腐倡廉情况通报会,通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宣传的舆论导向。到2006年,将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纳入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6年起,建立市网络评论员制度和队伍,及时就反腐败的热点问题进行跟帖,撰写网络评论,正确引导网络阵地上反腐倡廉的舆论导向。2007年起,在全市逐步建立现代化远程教育、多媒体网络教学等现代化廉政教育系统,到2015年,切实解决教育不扎实的问题,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具体意见》提到,广州市将逐步建立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届中谈话制度。至2007年,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广州市党务公开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广州市党务公开的原则、内容、范围、形式,制定《广州市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逐步探索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在区、县级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2007年,还将建立和完善案件整改建议书制度,探索建立违纪党员审理申辩制度,建立案件复查复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执纪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
任内审计区、局领导经济责任
《具体意见》中提到,2005年至2006年,将健全行政执法监察机制,强化对广州市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力的检查、监督。加强廉政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勤政廉政。推行效能监察,研究切实可行的效能绩效评估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及区属县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逐步做到任期内多数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2007年,进一步扩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巨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实行重点审计,并开展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另外,还将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广州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细则》。
损害群众利益要追究责任
《具体意见》中提到,2006年至2007年,广州市将研究、制定《广州市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办理责任追究案件有关程序的意见》;结合广州市发生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实际,探索和完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辞退、免职、降职、任职限制等有关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另外,2007年,还将研究制定《广州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到2007年,建立起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框架,为依法依纪反对腐败提供制度保证。到2015年,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将追究责任
《具体意见》中还提到,2007年,将健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和任用干部责任制,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并按规定进行表决。
将对公务员实行“双轨制”管理
《具体意见》提出,将坚持和完善《广州市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公示办法(试行)》,制定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到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程序性规定;制定干部轮岗制度,做好“五长”交流工作;完善、规范广州市公职人员岗位津贴统一发放制度,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工资增长机制。并于2006年,研究制定《广州市区、县级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全委会票决制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全委会在重要干部任用中的作用。
2007年,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广州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广州市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按职务和级别两个方面进行分类,建立专业业务职务系列和通用行政职务系列,实行业务级别制和职务制的“双轨制”管理。
后年将建立“一案双查”制度
《具体意见》提出,今年起,广州市将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明年起,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决定,定期对处罚和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和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办结后,既要提交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又要提交案件剖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市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对普遍性问题,制订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
2007年,建立市“一案双查”(查违纪、查领导责任)制度,强化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并总结查办案件的经验,健全相关制度,形成查办案件的长效机制。
2005年~2006年
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权力的检查、监督;对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及区属县处级单位主要领导,逐步做到任期内多数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2006年
建立网络评论员制度和队伍,及时就反腐热点进行跟贴,撰写网络评论;将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纳入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会的总体部署
2006年~2007年
制定《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免职、降职及任职限制等有关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
2007年
研究制定《广州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施细则》;健全推荐、考察、任用干部责任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将追究责任;建立《广州市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