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决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所长丁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收缴。
被告人丁杉,原任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所长。在1995年至2003年11月任阜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在该院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医院人事安排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8.9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有人民币191.051068万元、美元5100元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丁杉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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