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12月21日,河南省原交通厅长、党委书记石发亮涉嫌受贿一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从1994年至2002年,被告人石民亮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胡光周、李书转等12人的贿赂人民币及物品折价共计1500余万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案发后,赃款物已全部追缴。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石发亮在有关组织审查期间,能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以及荆州市人大、纪检部门派员旁听了庭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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