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临高县委原书记吴光华索贿受贿案。
吴光华,男,1955年11月25日出生,海南儋州市人,曾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县长,2001年4月起任临高县委书记,是海南省第三届人大代表、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05年5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和临高县人大常委会许可,被海口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光华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4.888万元、港币2万元,其中,收受下属23名干部贿赂共计人民币43.688万元;索取、收受4名企业主、包工头贿赂人民币98.2万元;收受其他人贿赂人民币3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吴光华作了辩解,吴光华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40多人旁听了法庭审理。
据悉,法庭将依照法定程序继续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