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科技处处长温梦杰今天上午被市一中院以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死刑。温梦杰一直为自己受贿上千万的行为辩解说是为了单位员工谋福利,但他的辩解被证明为假,未被法院采信。
温梦杰于1999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担任农行北京分行信息电脑中心主任、总经理、科技处处长及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负责主管农行北京分行电子化设备及软件采购、审核。职权之大使他先后多次向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其中向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就一次要了255.5万余元,再加上其他公司的贿款,其受贿金额达1073万余元。他还利用单位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机会,贪污公款432万元。
“那一千多万是利润返还款,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更不是为了自己,我是为了单位员工谋福利。”温梦杰对自己的受贿行为如此辩解。但是,自称是为员工谋福利的温梦杰在拿了钱后,却把钱转入用其妻子名义购买的建外SOHU商品房和阳光100商品房账下。法院认为,温梦杰把他称作的“利润返还款”主要用于以个人名义购买建外SOHO项目的房产,这些款项在科技处及金信思创公司的账目中均未显示,单位领导和员工均证明从不知晓上述款项的存在,这些赃款也是司法机关于案发后所追缴,因此,他的辩解不能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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