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强调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和人才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统一认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教育观念,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明确和强化政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责任。建立咨询和听证制度,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机制。加强对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关键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构建和推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课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面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学生的需求,推进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主动性和学习兴趣。大力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改革评价、考试与招生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教师、学校。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教育多样化的需要,建立全面和多元化的教育质量评价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行学生综合评价机制。
推进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探索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相对公平地分配给区域内所有初中的招生办法,探索有利于特长生持续发展的升学办法。推进高考与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考与招生制度。
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全面提高师德素质。加强教师教育制度创新,推进教师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完善以现有师范教育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督导,建立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面向全体学生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国家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的跟踪、监测、评估、反馈机制,重点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促进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促进国家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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