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机构更名工作排出时间表:今年6月底之前,省以下渎职侵权检察机构要全部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并要以改革后的新名称运行。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渎职侵权检察机构设局更名工作启动于去年5月下旬。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级检察院、52个分州市检察院、305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其中,湖南、浙江、贵州、湖北、河北等省率先实现了在全省统一更名设局。
权威人士透露说,目前各级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仍相当薄弱”,这与反渎职侵权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不科学、不统一和人少质弱的现状有直接的关系。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现场会,为此就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的更名工作进行了特别强调:“反渎职侵权工作,事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高检院的要求是,分州市以上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要尽快设立反渎职侵权局。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反渎职侵权机构和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检察长要亲自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亲自出面协调,解决本院及下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设立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建设等问题,保证中央返还的检察编制要充实反渎职侵权局。
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机构更名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通过更名设局,打造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品牌,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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