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中消协获悉,“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活动将于今天拉开帷幕。中消协于昨天公布了20个不平等格式条款候选名单,涉及赠品、药品、家电、种子、汽车、商品房等近10种商品。详情可登录中消协网站(www.cca.org.cn)查询。
20个候选“霸王条款”
1.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2.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珠宝商品不退换。
3.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4.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拒不负责。
5.《超市存包须知》: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失窃及赔偿责任。
6.种子包装标签:从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现芽率不够可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7.种子包装标签:因种子本身具有复杂之遗传因子,故播种后结果恕不负种子价以上之责任。
8.《某移动电话入网协议》规定:乙方(消费者)移动电话被他人非法并机或被盗用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用户如果不使用以上业务必须在××年×月×日前到通讯公司或拨打电话取消相关业务,否则视用户默认同意使用,如果发生欠费,将在预存话费中抵扣。
10.某银行注销卡申请书规定:(消费者)同意自递交申请之日起45天(含45天)内继续承担被注销卡产生的风险损失。
11.银行公告: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就不给代收水电费。
12.购买车辆第三责任险必须购买车辆损失险和玻璃附加险,否则不予办理。
13.某保险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规定: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按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填写,若发生错误,则补费计息,退费无息。
14.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若乙方(开发商)在下述交付期限20天后仍未交房,每拖延一天按万分之二(每天30元)罚款给甲方(业主)。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款的,超过按每天每套200元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履行约定,中途退房,乙方有权扣除所缴房款的50%。
15.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于出卖方。
16.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规定:在停车场停放自行车每月每户××元、摩托车××元、轿车××元。车辆损坏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17.某自来水公司收费规定:自来水公司按最低用水量实行低度收费,用户每月最低用水量为6吨,不足6吨按6吨收取水费。
18.照相馆声明: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担其它责任。
19.洗衣店规定:衣物洗涤毁损,赔偿额不超过洗涤费的10倍。
20.美容院告示:因已投保,如需要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中消协年度“十大霸王条款”评选活动开始
在2006年“3·15”来临之际,中消协将开展“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活动。
自2003至2005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动员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揭露和批评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促进建立诚信公平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