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1996年到1999年期间,红河州民政局把4280万农保基金以借款的方式,分11笔通过银行打到红福公司的账上,很快就被李孝銮以各种名义支走了。到2004年,这些钱全部到期,但他一分钱本金都没有还,其中逾期最长的借款达六年之久。那么李孝銮把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呢?
余林:
被李孝銮用于成立各种公司,他自己的私人公司,还有1400多万元直接划给了李孝銮、李孝合和另外一个自然人。另外还有以工程款和其它名义支付了1000多万元。
解说:
近6000万农保基金被挪用,并且最长被借出达八年之久。其实早在审计署审计前两年,就已经被当地有关部门发现了。
这是红河州审计局2002年5月对红河州民政局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这份报告中看到了,“红河州民政局应停止借款,追收以前贷款,减少基金流失风险”的审计意见。
王志辉(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局长):
我们按州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做出了审计处理决定,也就是停止一切贷借款,追回已贷的资金,减少风险,同时对挤占挪用的资金归还原资金的渠道,使农民投保的,将来兑保的,有可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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