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红)今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主要数据。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
据悉,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全国总人口数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省人口数。
人口总数: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流动人口: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城乡构成:城镇人口比重明显上升。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普查相比,城镇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综合司新闻处处长张英香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不断城镇化,农村小镇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扩张为城镇;另一方面则是随着农村人口通过打工、上学等途径向城市不断流动所致。
性别构成:男女性别比有所下降。全国人口中,男性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年龄构成: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明显上升。全国人口中,0-14岁的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占总人口的11.03%。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高于汉族人口增长速度。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15.88%。
受教育程度:全国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2193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74万人。
家庭人口: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有所下降。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6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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