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怕。”内蒙古荣盛煤矿矿难幸存者李应文对记者说。3月13日,坐落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的荣盛煤矿发生事故,造成21人遇难,在遇难矿工中还有一位负责安全的副矿长。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但日前记者了解到一个惊人的消息:该矿尚未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李应文是第一个从出事井口里爬出来的。他说,当时他所在的14号煤层刚刚放完炮,
担任瓦斯检测员的他正要出去检测瓦斯,突然发现回风巷里窜过一排火苗,他下意识地感觉到矿井出事了,于是立即回去,让和他处在一个工作面上的4名工友趴下。“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摸着巷道去寻找工友,发现有几个工友被烧伤了。等我从大约300米的巷道中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6点了。”李应文说。
记者了解到,该矿井原设计能力为年产煤9万吨,为单井技术改造矿井。自2005年1月15日起,经鄂尔多斯市煤炭局批准,荣盛煤矿开始进行技术改造。2005年5月26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分局经过审查,批准荣盛煤矿进行年产15万吨技术改造。但是,年产15万吨技术改造工程尚未竣工,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又于2005年12月10日同意荣盛煤矿的技术改造工程由年产15万吨提高至30万吨,但技术改造安全计划至今未报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据知情者介绍,该煤矿法人代表、矿长李忠福有矿长资格证,矿井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内蒙古《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从事生产的,坚决要关闭。
李忠福介绍,就在3月3日,他们已经收到鄂托克旗政府下发的技改通知书,要求煤矿停产并进行改造。按照规定,煤矿在技术改造期间不得进行生产。但据煤矿工人介绍,这个矿井一直在生产,每月大约生产4000多吨煤,现在拥有矿工及勤杂人员共约200人,他们是来自东北、宁夏、四川、甘肃等地的农民。
内蒙古目前共有煤矿1310座,为根治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问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5月底前内蒙古将关闭规模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小煤矿810座,其中首批486座小煤矿3月底前必须关闭和炸毁。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旺旺告诉记者,截至3月14日,全自治区只关闭和炸毁小煤矿340座。“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里最重要的一环,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环。”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乌海分局的一位人士说,按照办理许可证的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矿井必须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显然,荣盛煤矿并不具备以上要求。
事故发生当天,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一行正在阿拉善盟进行煤矿安全督察,事故发生后立即改变行程,于13日早上到达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及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等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紧急召开了事故分析会议,要求各市(盟)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确保3月底前关闭、炸毁自治区第一批公告的486户小煤矿;各地必须加快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测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公开曝光。自治区煤炭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盟市立即清查在建的基建、技改矿井,认真审查各项目在审批、设计、施工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施工期间非法生产。各盟市对在建基建、技改矿井一律暂扣其所有证照,基建、技改期间一律不准生产。邢斌本报记者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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